(一)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下表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
建筑学
建筑设计 |
本科
及
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 年 |
建筑学学士 |
3 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 年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 年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 年 |
二年制毕业 |
10 年 |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环境艺术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学博士毕业 |
2 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 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 年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 年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 年 |
二年制毕业 |
11 年 |
其它工科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 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 年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 年 |
(2)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本人首次报名当年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