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考评机制。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将考评结果分为示范工地、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等三个等次。评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方可参加“《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其各方主体在入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和企业综合实力评比时,按相应规定参照省级文明工地予以加分。考评不达标工程的参建各方主体,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得入选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和代建单位名录,并酌情对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总结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创建一批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充分发挥样板引路的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确保全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4、确保安全费用。按规定应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全额支付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各项费用。施工企业应按《图集》和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认真组织施工,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同时制定严格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应作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和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贴近实际,确保实效1、与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结合。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改变施工现场粗放型的管理格局,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与改善一线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相结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施工现场生产生活设施的规范化、人性化设置和管理,努力改善作业条件和场容场貌,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3、与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保障能力相结合。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积极采用标准化、装配化、工具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信息化、现代化的监控手段,逐步淘汰落后的、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施工技术,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科技创安水平。
4、与加强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相结合。要加强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把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贯穿于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全过程。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规范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服从于标准,切实保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取得实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