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中估协发〔2011〕38号)的规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将开展2011年度实践考核工作,对已满2年实践期的土地估价师进行实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度实践考核人员条件
1.2009年(含)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在专业指导人员指导下进行了两年专业实践的人员。
2.专业实践期内每年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二、2011年度实践考核方式
2011年度实践考核以综合考评为主,面谈考评为辅。
1.综合考评形式
参加实践考核人员按要求提交考评材料,考评专家通过审读材料,依据实践考核标准,考查、评定参考人员在专业技能、执业操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面谈考评形式
参加实践考核人员以谈话方式回答评审老师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依据实践考核标准,考查考生的实践经历、专业技能与执业操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三、实践考核推荐要求
1.被推荐人应有2人推荐。主推荐人为专业指导人员,第二推荐人为专业实践单位法定代表人。
2.主推荐人应为熟悉被推荐人情况、与被推荐人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内工作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8年以上的执业土地估价师,或者是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资深会员。
3.第二推荐人应为被推荐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技术总监等。
4.被推荐人在不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从业,第一推荐人除必须符合“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8年以上”的条件外,还必须在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执业,或者是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资深会员。
5.第一推荐人推荐参加实践考核的人员不得超过4名。2010年度实践考核未获通过人员的第一推荐人,本年度取消推荐资格。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申请参加实践考核的人员均需按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资格证书号及密码登陆《实践考核信息系统》。进入系统后请参照“实践考核报考指南”进行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1.选择综合考评形式参加实践考核人员需在系统中填写、上传以下材料:
(1)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申请暨推荐表;
(2)个人专业实践总结;
(3)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的案例分析2篇(分析的案例需为本人撰写的土地评估报告,并将该项目填写在业绩清单上),或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