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是,德盛镍业投产后一吨镍合金都没生产,而是利用镍合金热态母液生产不锈钢,即当地人所称的“名为镍,实为钢”,甚至有人干脆称之“挂羊头卖狗肉”。当地一位知情的业内人士说,在省内一次行业性会议上,德盛镍业负责人曾颇为自得地表示,在环评审批环节只要下足“功夫”,没有攻不下的堡垒,项目想做多大就做多大。此言即出,业内一片哗然。
这位人士说,对于同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省环保局不惜两次越权违规为其审批项目,甚至一份环评批复文件出现两个版本,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有不可示人的“潜规则”,没有巨大的利益驱使,谁都不会冒这个风险。这位人士说,“环评审批权先受‘污染’了,罗源湾岂有不污染的道理?”
罗源湾,拿什么拯救你?
德盛镍业镍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称,该项目对于海域生态的影响主要来自废水中的石油类和重金属离子,对海洋生物具有毒性,存在慢性恶化影响,事故排放影响程度和范围都较大。80%的公众担心项目建成运营后,水污染对海水养殖和捕捞造成影响,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治理,实现达标排放,防止事故性排放。
“整天提心吊胆,不知道他们会在哪一天突然再次放毒。”以德盛镍业为主的污染“毒瘤”已成罗源湾渔民不能承受之重。近年来,当地群众针对罗源湾污染的投诉不断。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今年2月21日回复县信访局关于罗源湾污染环境的投诉称,德盛镍业、亿鑫钢铁、三金钢铁等罗源湾几家钢铁企业,全部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意见,配套建设了环保设施。显然,违规审批的环评成了污染企业的“挡箭牌”。
当地渔民说,罗源湾成批海鱼暴毙,渔民们血本无归,这绝非海洋大环境和养殖技术原因造成,海水污染是罪魁祸首。但有关方面的调查结论竟是“由细菌引发的鱼病所致”。
知情人表示,德盛镍业环评报告是福建省化工科研所按照省发改委核准的年产55万吨镍合金进行论证、编制的,而在环评批复时产能一下提高至92万吨。《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德盛镍业生产规模发生如此巨大变化,怎么可能在同一天内完成环评文件重新报批?仓促审批无疑埋下巨大污染隐患。
罗源当地业内人士称,德盛镍业的两个重大项目都是省环保部门违规越权审批,且其中一个项目两个产能标准,审批权被“绑架”,环评流于形式,客观上助长了企业违法排污的气焰,污染防治措施必然沦为一纸空文。
当地百姓感叹:一个紫金矿业,使汀江流域生态遭到重大破坏;一个德盛镍业,几乎毁了罗源湾,两者何其相似。罗源人忧虑的是,莫非要等到酿成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德盛镍业等企业违规建设、污染环境的问题才得到正视?
“必须尽快建立对环境行政乱作为可能引发的后果进行事前防范的机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认为,近年来,“环评腐败”案件多发,环评领域已成为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危地带”,很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是由于环保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所致,因此建立事前环境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遏制重大环境事件意义重大。
谭秋桂指出,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的潜伏性、累积性,危害后果的显现有的滞后几年、十几年。因此只要环保部门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无论是否出现重大环境事件,都应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为一旦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追惩式的处置相对于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于事无补,不如通过事前追责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