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道街两侧保留10米绿化带,“三中路”仍以悬铃木为主要行道树
【历史轴线】中华路南唐轴线,御道街明代轴线,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民国轴线
条例明确,从保护现有尺度、线形和断面形式3个方面保护历史轴线。
对于南唐轴线,重点保护中华路的建康路路口至中华门段沿街传统建筑风貌特色,逐步整治建康路路口至内桥段街道界面,延续南段的风貌特色。对于明代轴线,御道街两侧将保留10米绿化带,午朝门至外五龙桥段道路两侧不得从事新的建设,外五龙桥至光华门段新建建筑退让绿线不得小于10米。对于民国轴线,行道树将以悬铃木为主要特色。
历史城区内不得新建高架,明故宫周边100米范围不准从事新建设
【历史城区】老城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
条例规定,历史城区内不得新建高架等大流量机动车通行道路,不得建设影响城市景观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市政、电力、通讯等管线一律“下地”。
根据条例,老城城南历史城区内,与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将被逐步改造。明故宫历史城区内,重点保护皇城和宫城格局、护城河水系以及坛庙、衙署等遗址,明故宫遗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新的建设。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内,将保持原有的山水环境和以高绿地率为主的空间格局。
破坏历史街巷格局最高可罚50万元
过去,不少商家不问青红皂白,常将广告贴上历史建筑。对此,条例特别规定,历史建筑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及店招、标志等外部设施。否则将对违规个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对违规商家处以5000—50000元罚款。
此外,对于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破坏历史街巷格局、违法拓宽历史街巷的,必须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规个人处以1万—5万元罚款,对违规单位处以15万—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