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即便是在顶层安装,也不仅仅涉及到技术问题。中国节能协会太阳能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振涛向《中国能源报》介绍,我国关于楼顶的产权界定并不明确。
“通常楼顶的产权为业主共有,某个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之前,需要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哪怕只有一户表示反对也不能安装。而楼顶空间有限,如果想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用户太多,物业公司还要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产权纠纷,解决不好就更麻烦,”罗振涛说。
留出位置就行
大城市中高层建筑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太阳能利用系统的普及程度。事实上,开发商并不一定非要给建筑安装上太阳能利用系统,而只需要在设计过程中留出位置。
那么,是什么限制了太阳能利用系统在城市中的应用呢?
一个观点是既有建筑对太阳能利用系统的适应程度有差异。北京太阳能研究所顾问何梓年认为,首先要认识到大城市中高层建筑较多,并不是所有的高层建筑都适宜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太阳能利用系统在城市中普及程度。何梓年曾参与制定《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他表示:“只有在适用的既有建筑上才能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保证不了安全性,再 好的东西也不能装。”
另一种观点是大城市中高层建筑彼此遮挡。北京蹊径春江太阳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徐长江认为,北京市区的高层建筑多,存在彼此挡光的情况,这限制了太阳能的利用。
而经常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打交道的陶先生则认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建筑美观的顾虑常常影响了太阳能利用系统的推广。
罗振涛介绍,浙江海宁地区的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程度达83%、嘉兴地区达71.3%,省会城市昆明的普及率则可能在85%以上。对于北京地区的普及程度,北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张主任表示,目前还没有权威的数据统计,但肯定要比上述地区低很多。
“既有建筑中不适合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的也不能强制安装。”罗振涛说,“但对新建的建筑一定要提供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结构要素。”
陶先生表示,在和开发商接触的过程中,能够感觉到开发商在大的方向上接受太阳能利用系统,但又都有所顾虑,担心房屋售出后业主会不认同这样的配置。“我们尽量和开发商沟通,把相关的资料给他们。”陶先生说,“但并不是每次都能成功。”
事实上,开发商并不一定非要给建筑安装上太阳能利用系统,而只需要在设计过程中留出位置。“这并不会增加多少成本,和为空调留位置差不多,否则后期安装会很麻烦。”徐长江说。徐长江同时表示,北京一年中有270—300天满足利用太阳能的光照条件,节能效果能达到60%左右,非常适宜安装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目前,他接到一些北京市区里的项目,但主要是在机关、学校和宾馆,针对居民住宅的不多。
配套政策缺位
国家在宏观上对产业发展起到了引导作用,但目前还缺少执行层面的配套政策。专家认为,如果没有完整、成熟的产业链作为支撑,强制安装可能会适得其反。
《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利用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