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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好,并非其公民素质迥异中国人,而是因为交通设施便利、人性化,按照交通规则行事既方便又安全。与此相比,国内一些城市徒有“规则”,却无法给遵守“规则”的行人以最大方便,想收得奇效,难。
日前上海市有关方面透露,已初步制定“步行交通规则”,根据规则实行“快慢分行”,即在干道以快为主,在商业区、生活区以慢为主并限制机动化,目的是实现“人车分离”,解决中心城区普遍存在的“人车争路”现象。
想法和动机当然是好的,但实施起来效果如何,能否达到解决“人车争路”、改善交通状况的初衷,则要打上一个问号。
首先,包括上海在内,中国大多数大中城市交通的症结,并不在于行人走得快或慢,而主要在于人均道路面积不足,在于上路车辆增长速度得不到控制。人和车、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杂的“混合交通”现象,其实是上面那些症结的反映,而非症结本身。如果只盯着“人车分离”,而对那些根本症结视而不见,比如宣传“无车日”,却无法控制小汽车的不合理使用,造成“无车日”车辆并不比平常少的怪事。如此行事,结果恐怕是只能治标,难以治本,最终无法根本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其次,“规则”规定了一系列数据、指标,比如,商业、办公区域的干道过街设施间距,最大不超过500米;学校正门、公交站台及轨道交通出入口,距干道过街设施最远不超过200米等;中小学校前应规划天桥过街,老龄社区和大学门口宜多用平面过街等。这些措施本身都不错,但是,如果不能够严格执行,其结果却未必会如想象的那样好;倘不认真管理,“规则”很可能变成一纸空文。有法不依,岂不是比无法更糟?
不仅如此,上海市在制定规则时,把行人遵守规则的希望,寄托在行人提高公德心和交通规则意识,和更多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的建设上。然而,这方面问题恐怕更严重。各城市的天桥、地道的确不少,但很多设置不合理,行人、尤其带着行李或自行车的行人过街非常不便。反观国外许多大中城市,在行人多、车辆少的路段常常设置行人手控红绿灯,天桥、地道更建成“无障碍”,即使乘坐轮椅的残疾人,也能轻松地自行利用这些设施过街,而无需劳烦别人。
国外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好,并非其公民素质迥异中国人,而是因为交通设施便利、人性化,按照交通规则行事既方便又安全。与此相比,国内一些城市徒有“规则”,却无法给遵守“规则”的行人以最大方便,想收得奇效,难。
与此相对,在国外交通违章,处罚十分严厉。如在加拿大温哥华,运动场、公园和学校区,上课时间限速30公里,如果发现超速,不但会收到罚单,而且根据情节,轻则保费费率大幅度提高,重则被暂时或永久吊销执照,因此驾车者都小心翼翼,惟恐违章,行人的安全也能得到合理的保护。我们的城市在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上已经落后,在打击违章上同样差距明显,在这样的基础上,想单凭一个“步行交通规则”解决人车争路问题,恐怕不是一件易事。
一言以蔽之,交通状况的改善是一项综合工程,每一环节都不可或缺,不应忽视。只有在设施、管理、处罚各方面均全面到位,“规则”才能有所依傍,而不至于变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