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
不要过早否认实名制的作用
火车票实名购票,出发点是善意的,但要防止实名购票有名无实,必须细化整个流程的每条规定,切实做到严防内贼、严打黄牛、贴心服务旅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才能便于公众监督,减少腐败。只有满足了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的权利,置火车票的全程销售情况于众目睽睽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暗箱操作的可能。
没有任何一样事物在萌芽和起步阶段,就是完美无缺的。推行实名购票制度,铁路等部门不必太过忌讳质疑,更不能蛮横地听不进去意见——唯我独尊的老大作风注定办不成好事。社会大众特别是旅客也要以平常心、包容心看待,可以不断地提建议、提批评。但是,万万不可因为一个新生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就粗暴地全盘否定和过早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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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出行将更加不便?
“实名制对旅客方便出行可能不一定是件好事。比如节假日的时候,时常会有一些亲朋好友让我代买火车票,实名制实行后,那以后买火车票肯定就没这么方便了。”长沙市民黄露说。
黄露认为,实行实名制旅客购票、进站上车等都得凭身份证,离开身份证就不行,如果出行前,身份证临时掉了,那就麻烦了,“尤其是对那些户口没在长沙的旅客而言,临时掉了身份证,但又要紧急出行,那就只能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出行了。”
铁杆火车迷鲁力说,虽然国外像印度等国家火车票实行实名制,但国外没有“春运”,“春运”是中国特有的,面对巨大人流出行高峰,火车票实名制,不管对旅客,还是对铁路部门而言,只会带来麻烦,而不是方便。
“实名制没有方便,只有麻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铁路工作人员坦言,“为了准备实名制试点,我们已连续无数天没日没夜加班了,除此之外,我们更担心的是,春运高峰,人山人海,而实名制会增加售票、进站等各个环节的时间,我们的客运组织压力将相当大。” 本报记者谢功梅
二、实名制违反法律规定?
10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铁道部发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挂号信,请求公开广铁集团和成都铁路局等推行火车票实名制的法律依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董正伟认为,如果为了打击倒票行为而实行火车票实名制,让所有乘客都持有效证件和证明买票上车,“这无异于把所有乘客假定为‘倒票者’自证清白。”
“从现有法律法规看,铁路企业单方要求消费者必须持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购买火车票并实名登记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反而限制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董律师提出质疑。
董正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4、15条对居民身份证的使用和查验作了严格规定,而火车票实名制则意味着乘务员有权力检验居民身份证,而《居民身份证法》中并未规定乘务员有此权力。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