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需要被信仰,“信”和“仰”的前提是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获得广泛认同,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服从。大家尊重法律,就是在尊重生命,尊重自己……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本月初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既有人为新条例叫好,也有人对程序规范涉及到自身权益的方面提出种种疑问,对此,交警部门给予了相应解答。
就像新车上路有一个磨合期,新条例的实施,也经历着一个磨合期,包括公众认同的磨合,规则的刚性与特殊情景之间的磨合。尽快度过磨合期,让公众尽快认同新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需要交警方面多做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的新问题。
比如,针对部分车主咨询使用车辆号牌托盘是否会被交警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号牌”予以处罚,交警局解释,车主出于美观、加固等目的安装号牌托盘,不影响车牌号码识别的,应当允许安装。关于车牌毁损灭失,车主应及时向车管所申领固封,由于目前提供的固封有时间和数量的局限,交警局将积极向上级协调解决固封数量来源,在该问题解决之前,不作处罚。在不违背新条例的前提下,交警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区别处理,厘清责任,这是对民意和公民权利的必要尊重。
再比如,新条例对泥头车超载等作出了较重的处罚。而深圳一批泥头车经营者日前筹备成立“自卸车协会”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统一执法标准的呼声,批评“新规执行了20多天,执法部门却没公布统一的执法标准并向市民公示。”泥头车治理一直是一大难题,泥头车车主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交警部门自然会认真对待。但严格执法无可非议,泥头车肇事造成的生命悲剧触目惊心,对泥头车加强管制,体现出的是更高意义的人本关怀。
新条例实施以来,针对机动车违法的重罚罚单不少,该交的认交,认为不合理的就申请听证,这都体现了新法规在法治框架下开始有效地发挥作用,从严治理机动车已经见到了成效。与此同时,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执法和管理也开始实施。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因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引发的责任事故死伤人数等,占到了事故总数的两成左右。为此,市交警局决定从8月19日至10月10日开展为期50天的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际上比机动车治理更为困难和复杂。
交警局发言人在回应中还透露,在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违规者可以用自愿协助站岗代替罚款,这无疑是惩教合一的可取措施。但其中有一条规定是,对没有携带身份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人,一律实行站岗维持秩序的惩罚。这实际上对行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随身带上身份证,否则就要保证自己不违规。这一措施实际上增加了行人的不便,需要交警部门再行权衡,毕竟,目前并没有哪条上位法规要求市民在市内行走必须带上有效证件,所以,交通执法没有必要在此作出突破并增加市民不必要的负担。
立法的本意是让法律得到更多的敬畏和尊重,法律需要被信仰,“信”和“仰”的前提是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获得广泛认同,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服从。大家尊重法律,就是在尊重生命,尊重自己。我们期待,深圳交通安全处罚新条例尽快解决磨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