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北京交通拥堵,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今日起开始征求民意。其中涵盖完善规划、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和驻车换乘条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提高交通管理和运输服务水平等内容。
首都摘掉“堵城”的帽子刻不容缓,北京面临的交通严峻形势众所周知。
作为六朝古都,北京的中心城功能、人口仍然过于集中。50%左右的居住和公建项目仍聚集在中心城,职住分离现象仍较为严重,带来巨大交通压力。
同时,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堪称世界城市之最。2009年,本市净增51.5万辆机动车,接近香港机动车保有总量58万辆的水平。今年1至11月,本市已净增机动车近70万辆,且呈加速增长态势;七成以上小客车还集中在五环路内,核心区小客车出行比例达34.8%,是纽约、东京等国际化大城市核心区的两倍多。这些车辆日均行驶45公里,是伦敦的1.5倍,东京的2倍有余。
本市公共交通吸引力需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几年,轨道交通建设和开通均进入黄金期,但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密度仍不到国际特大城市平均水平的一半;高峰时段,地铁部分路段满载率已达120%至140%;地面公交出行速度慢、换乘不便。
如今,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70万辆,平均日增车辆2000辆左右,高峰日达4000多辆的加速趋势频现。面对可能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问题,本市将管、建、限三管齐下,尽快采取综合措施疏堵。
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1、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增量
北京市将全面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增量,加快重点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落实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2、开发项目与代建交通设施“齐步走”
本市将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对已由开发项目业主代征代建的道路、公交场站和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清理移交。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