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摩托车在南昌全面退市。日前,公安部、工信部等国家四部委颁布了超标电动车(以下简称“超标车”)限期淘汰的禁令,预示着“超标车”退出历史舞台为期不远。
无论“控摩”还是“超标车”退市,有关部门给出的最大的原因是交通隐患突出、解决拥堵等,但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一禁了之”是管理者懒政的表现。
更有人质疑说,一禁了之的背后更核心的一个问题是在路权之争中,弱势的一方利益遭到了漠视。
超标车退市引发大争议
2011年6月1日,南昌最后一批拥有行驶证的摩托车到了强制报废期,自2001年6月1日停发摩托车牌照后,南昌终于进入“无摩时代”。
而日前,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将“超标车”定义为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
无论是“控摩”还是“超标车”退市,都是为解决道路拥堵、交通安全隐患。
如《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部分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及其附件就将理由概括为:道路交通日趋饱和,托车技术性能较差,车速快,容易发生车辆机件故障及交通事故,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摩托车相对而言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更大。
而国家四部委的文件则指出,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也为了方便管理,所以“控之退之”。
在两项政策叠加效应影响下,据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或将有十几万辆摩托车、“超标车”退出或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控摩”及“超标车”退市,涉及人数达十多万之巨,他们的出行难度、成本或将提高,可能迫使这些人另谋代步工具,一部分人或将花几万元购买小排量汽车以代替,将使城市机动车数量有所增加,并加剧城市道路交通的压力。与此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相关行业的从业者也将面临生存的困扰。另外,围绕这两个政策,更让“谁来为车主损失买单、如何以旧换新、现有公共交通运载能力如何保障百姓出行”等话题备受关注。
分析人士指出,“控摩”与“限期退市令”,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环境的作用和效果有多大,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在这根链条上,我们确实看到了城市管理者对交通状况日益恶化的隐忧和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的决心,可我们惟独看不到对私人财产权的尊重以及应有的人文关怀,而这项淡化公民权利的公共政策,更引发了是否属“懒政”以及路权分配是否有失公允的争议。
不是电动车超标而是标准严重超龄
摩托车、超标车退市是削足适履的“懒政”行为?
对于“控摩”和限制“超标车”上路,对此撒花、鼓掌的网民也大有人在。
网友“lvyan8023”就说,南昌“控摩”是好事,“摩的”闯红灯是家常便饭,一直是危险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
网友“友谊之桥”的看法是,广州“控摩”以后交通状况进一步好转,“飞车党”基本上没见影了。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的交通混乱,主因不是摩托车、“超标车”上路导致,很大程度是因城市道路的设计不科学,以及城市交通管理的低效及其能力的欠缺这也是最受诟病的方面之一。一禁了之的决定太草率,是管理者对自身管理水平的不自信和无前瞻性的表现。
事实上,在“控摩令”云起的当下,要求开禁的质疑声音就一直存在着,如2008年,一份名为《关于取消对摩托车限制性措施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全国政协提案就认为:部分城市所实行的“控摩”、“禁微”措施并未达到改善交通、降低交通事故率、有效控制机动车废气污染、提高城市品位的初衷。《建议》认为,每种交通工具都有局限性,都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还是要通过加强交通安全科学管理,提高驾驶员及市民交通安全素质来降低事故率。
相对于摩托车而言,“超标车”无辜的悲情色彩更加浓烈,不说衡量何为“超标车”的指标依据的是12年前的1999年国家标准委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严重落伍,单从低碳环保来说,很多人认为它应属提倡之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看到的是摩托车、“超标车”与其他机动车争道,却看不到机动车在经历无序、爆炸式增长之后,侵占了大量的道路资源。而“超标车”作为普通老百姓首选出行工具,其实扮演的是一个被动“挤占”道路的角色。
是一禁了之的懒政行为?
至于交通隐患,据国家电动自行车质检中心副主任黄晓东介绍:“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3600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若单从数据来看,危险是增加了。这与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也不无关系。但事实上,随着电动车数量增加,电动车事故难免会相应增加,而且这些伤亡事故很大部分实际上是由于机动车非正常行驶导致与电动车相撞所致,事故的责任方多在机动车而非电动车。至于电动车闯红灯现象,则属于城市道路秩序管理问题,需要交管部门强化对于交通秩序的管理,而与是否该对电动车进行限制无关。
对此,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同样指出,“控摩令”限制了人民群众选择交通工具的自由,反映了政府的立法倾向。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教授更进一步指出,“控摩”、“超标车”退市其实是执法者缺乏有效管理的体现。“超标车”的行驶安全问题,并不是其本身造成的,而是驾驶人员、路况等多种因素造成的。而且,不能以牺牲私有产权为代价来服务于城市管理,而应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来达到目的。目前这类禁限行为无疑是因噎废食,是一种“懒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