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与现有标准相比,52号文对申报地铁城市的人口、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债务等12道“门槛”进行了提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要数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指标要求从原有的1000亿元变成了3000亿元,财政收入从100亿变成了300亿元,增加了两倍。
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下称“52号文”),对新形势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与现有标准相比,52号文对申报地铁城市的人口、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债务等12道“门槛”进行了提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要数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指标要求从原有的1000亿元变成了3000亿元,财政收入从100亿变成了300亿元,增加了两倍。
实际上,去年下半年以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收紧的信号已经陆续释放。例如,包头地铁开工3个月后被国家发改委叫停,成为第一个被公开叫停的在建项目;呼和浩特地铁3、4、5号线项目在开工前被自治区政府叫停;西安地铁第三期建设规划被国家发改委暂停。
按照新的申建标准,还有哪些城市将不再具备建设地铁的条件?政策又为何瞄准地铁?
地铁审批“门槛”大大提高
在52号文公布前,有关标准仍是沿用2003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下称“81号文”),其中对申建地铁城市的要求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新标准提高很多,其中,记者梳理发现有三方面比较突出。
一是申报门槛提高。对申建地铁的城市相关标准的要求变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3000亿元以上,对GDP和财政收入的要求门槛高了两倍。申报轻轨项目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也分别由60亿元、600亿元调整为150亿元和1500亿元,门槛提高一倍有余。虽然规定中对于“人口的规模300万人以上”没有改变,但把“城区人口”变为了“市区常住人口”。
此外,52号文相比81号文新增了项目初期客运强度的要求。草案提出,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能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要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1万人次以上。
二是投融资方面,52号文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不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同时,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对列入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暂缓审批新项目。
三是在风险管控方面。在项目规划方面,52号文规定项目规划期限一般为5~6年,资金筹措、建设规模等需与地方财力相匹配。同时,严格控制速度节奏,对要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必须在本轮建设规划实施到最后一年或者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才能报批。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家批复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共计43座,规划里程超过9000公里,运营里程达到4200公里,近年来年度完成投资在3500亿元以上。
对比52号文要求,记者梳理已批复建设规划的43个城市2017年统计公报发现:兰州(2523.5亿元)、乌鲁木齐(2743.8亿元)和呼和浩特(2743.7亿元)为地区生产总值不符合条件;包头(137.6亿元)、兰州(234.2亿元)和呼和浩特(201.6亿元)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不符合条件。
55 2015 年8 月,呼和浩特地铁1、2 号线正式开工建设,引来市民关注。而如今,根据52 号文新规,该市暂无缘新建地铁。

2015年8月,呼和浩特地铁1、2 号线正式开工建设,引来市民关注。而如今,根据52号文新规,该市暂无缘新建地铁。
另外,对比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公布的“2017中国城市GDP百强榜”显示,排名77(含77)以后的城市因年度GDP不足3000亿元,暂时失去申报地铁建设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