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武汉新一轮总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武汉绘就未来10年蓝图,也明确了武汉在全国的地位。
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了武汉城市性质和定位,把强化中心城市的职能、促进城乡发展作为重点。未来10年,武汉将按生态、文明、宜居、特色城市来建设。
《批复》强调,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规》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武汉城市定位提升
《批复》明确:武汉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其中,对照上轮国务院批复,此轮总体规划将城市性质由“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调整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明确了武汉作为中部地区龙头城市的地位。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批复》要求,在武汉8494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上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面积为3086平方公里。
《总规》还划定了3261平方公里的都市发展区,按“多中心组团”式布局,由主城区向外布局六大新城组群,形成“主城+六大新城组群”的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常住人口1180万
《总规》确定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规模为11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90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908平方公里,较上轮规划人口增加220万人,建设用地增加261平方公里。
《总规》提出建立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联动机制,降低旧城人口密度,引进现代服务功能。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50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内。
武汉城市圈
1小时通勤圈形成
《总规》明确天河机场三期扩建,构建“十”字形的京广、沪汉蓉快速铁路系统,建设联系区域中心城市的4条城际铁路,建设武汉城市圈“三纵五横”的公路主通道,形成1小时通勤圈等规划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