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指出,如果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建筑设计施工图),已预售或者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停止预售或者销售的证明及已购房业主的名单,并取得已购房业主对修改方案的书面同意意见,同时提供上述业主的具体联系方式。不得将配套公建、停车场库等非经营性用房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而如果地块变更了建筑或者绿地布局、道路系统、竖向设计、各幢建筑的使用功能、层数、高度、建筑退让或者建筑间距的等,则应当按照程序重新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注销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醒篇
拍卖住宅地不得变更规划条件强制性指标
据《规定》,单独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用地规模和用地红线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拟出让的政府储备用地,应当按照可建设用地界址范围确定。申请使用自有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应当依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合法权属用地界址坐标,并且结合拟建项目规模、周边建筑现状、建筑间距及交通安全等因素确定。
除工业、仓储用地外,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得变更规划条件中的强制性指标。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变电站、垃圾压缩站、消防站、医疗卫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等对周边地区公众环境权益影响较大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应当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同意意见。
转让所得地块不用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的用地单位名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用地,申请人应当提交已更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用地,其中属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用地单位变更的批准文件;属于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取得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用地单位组织机构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
经审查同意变更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注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变更的,以复函形式告知申请人。
依法在土地二级市场取得建设用地,无需办理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名称手续;需要继续建设的,可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规定,直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规划条件。
三种情形下可分期规划验收
《规划》表示,同一幢建筑物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建设,一般应当在该幢建筑物全部竣工后再申请规划验收;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设工程一般应当同时申请规划验收。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期申请规划验收:建筑区划内有多幢建筑,各建筑之间完全独立的,可以分期申请规划验收;同一幢建筑裙楼和塔楼功能相对独立的,可以分期申请规划验收;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可以先行申请规划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