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15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再度就“新拆迁条例”立法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意见稿,行政强制拆迁将取消,须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邀嘉宾
邹啸鸣 知名经济学者
我认为,问题不仅在于出台什么样的新拆迁条例,重要的是赋予公民与政府以相同的法律地位。而这几乎看不到可行的空间。政府不能既充当受益方,又同时充当裁判者。那是绝对没有“公平”可言的。而这两个目标是否能够实现,主要取决于政府是否真正从“经营城乡”这种背离政府行政初衷的逻辑中,转换到以“提供公共服务”为行政宗旨的正确轨道上去。
斯伟江 知名律师
新拆迁条例应当有进步性,应当改变地方政府靠土地吃饭,靠便宜土地为经济开发提供方便的模式,应当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可惜,这些都只能谈谈。还应当有操作性,譬如,政府先把这个土地以公共利益名义拆迁了,后来改为商业怎么办?这个条例里就没有。如果这种漏洞不堵死,条例算是白制定了。
羽戈 青年学者
在中国,任何政事,都必须从反面猜想。不妨追问,为什么经过了两轮征询民意,新拆迁条例看上去依旧难产,甚至有胎死腹中之可能:是公众的建言含金量不高,还是这些意见过于突兀、尖锐,无法顺畅进入立法者柔软的耳朵,抑或因为,所谓“第N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本身就是一个欺人眼目的过场、作秀?
行政立法还是关在屋里立法
媒体:“新拆迁条例”之前征求意见将近一年,没见任何说法;现在是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一部行政法规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这对国内行政法规制定史据说尚无先例。对此各位有何评价?
邹啸鸣:2007年重庆有个“最牛钉子户”杨武、吴苹夫妇。他们手持宪法保卫家产的图片在中国大地流传。而当时的重庆政府妥善处理该案件,为当时的政府赢得了相当的声誉和公信力。
但很遗憾,“最牛钉子户”的成功很难复制。更多的钉子户倒在路上。去年唐福珍的自焚就是典型之一。其他的还包括暴打、夜袭、丢大粪、活埋等等极为离奇的案例。它们合起来极大地刺痛了当时的社会舆论,势必导致社会矛盾的严重激化以及相关恶性案件的频频发生。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司法原本是解决社会矛盾、寻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有效的手段。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各地的拆迁纠纷急速增加,民怨逐步升温。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高层下决心要制止行政强拆。但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却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这说明共识远未形成,政府和民间的期望值相差太远。现在实际上是两种势力在赛跑:一种是民怨的升温的速率,另一种是政府官员的观念转换的速率。如果在近期内官员的观念难以跑赢民怨的升温速率,将引爆不堪设想的社会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