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户籍制度改革的先行经验
1、郑州案例郑州市的户籍改革从2001年开始,几乎取消了在郑州落户的所有“门槛”,不仅投资置业、购买住房、直系亲属投靠等条件可以入户,就连投亲靠友都可以入户。只要符合条件,交4元手续费,就可以迁入一个户口。这一“户籍新政”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喝彩、质疑、嘲讽、批评等多种社会反应相伴始终。人口的急剧增加正在给郑州市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也影响到政府公共服务的效果。大量入户的群众竟是冲着城市优越的教育资源而来,这令户籍改革决策者始料未及。
郑州市公安局的统计数字显示,从2001年11月到2005年5月,近40万外来人员在郑落户,其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及学龄前儿童就达10万多人。有人为了让孩子进入郑州市比较理想的学校,把户口“空挂”在亲友的户籍簿上。
随着新增户籍人口数量的迅速膨胀,郑州市廉租住房年度资金缺口近2亿元。2004年8月,迫于城市管理的压力,郑州市停止了“按固定住所迁移登记、放宽亲友投靠”的“户籍新政”。
郑州“户籍新政”的教训在于:一是决策者高估了郑州市的人口容纳能力,户籍改革单兵突进“冲溃”了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二是仅仅改变对户口的称谓,而缺乏配套改革,无法打破具有浓厚歧视色彩的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最终必然导致户籍改革徒有虚名。
2、重庆经验
重庆市的户籍制度改革的特色经验是:聚焦于“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待遇差异”,摆脱了“就户籍改户籍”的思路,配套设计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10个方面的配套制度体系。
重庆市允许租房落户,为多年在城镇务工经商而没有能力购房的农民工转户进城创造条件;对购房入户取消房屋面积和文化程度限制;对夫妻投靠、年老投靠分别取消结婚时间和年龄限制;乡镇落户全面放开,等等。凭借这些制度设计,重庆已成为全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最宽松的城市之一。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指出,户籍问题是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核心问题。由于城市户口上捆绑了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件衣服”,农村户口则捆绑了宅基地、林权、承包地“三件衣服”,户籍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让农村居民转户后,立刻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的“五件衣服”,而对于在农村原来拥有的“三件衣服”,将在经过3年的过渡期之后逐步退出。
在成都、重庆的郊区,大部分地方的村委会已改制为居委会,村民身份转换成了居民。农村居民在社区享受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村村有社区服务中心,农民办事一般不出村就可以办好。“村改居”已成大势所趋。
3、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则
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一要淡化其利益分配功能,二要保留其人口登记功能。即随着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逐渐剥离附着在城市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允许在城镇稳定居住和就业的外来人口,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样的权利,进而在全国实行城乡一元化的户籍制度,同时保留其人口登记的基本功能,这也是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
据笔者实地考察,日本东京虽然早就是人口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但依然实行着迁徙自由的户籍制度,东京居民的“户口”对任何人都是开放的,无论哪国的公民,只要居住在东京,就可以平等享受东京发达的公共交通、图书馆、公民馆、免费公园等公共教育文化设施,但也需要平等地承受东京的高物价、高生活节奏、高工作压力和高素质挑战。同是东京居民,由于经济收入水平的差异,住房的性质、地点、上班距离和住房开支也有巨大的差异:从廉租团地到豪华公寓,从自购普通套间到自建独立别墅,从寸土寸金的商业中心,到首都圈的远郊县,大家既享有充分的选择自由,又都需要遵循“量力而行”和“适者生存”的市场法则。房东对外来租房者一律要求有可靠的高收入人士提供守法和偿还租房相关债务的担保。一旦收入水平下降,租房者就得尽快搬出房价贵、房租高的豪华公寓。东京的良好治安秩序,主要得益于完备的法律体系和警察系统强大的监视与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