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调控政策在储备
“从政府公布的调控目标,我看不到任何诚意,这样的调控目标不公布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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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在当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后,感到十分失望。
3月29日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或根据意见,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此举被认为是主管部门对民意的回应。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北京“稳中有降”的目标,很可能成为各地“酌情调整调控目标”的范本。
专家表示,“调控目标要取得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很难,但是,不应该与老百姓的感受差距过大。”那么,究竟怎样的指标能让百姓感受到诚意?2009年,重庆市曾提出“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的调控目标。这种具体目标,令百姓可预期,显然更受欢迎。
房地产调控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在这个时候,地方政府的态度最为关键,尤其是对待土地财政的态度。
今年,地方政府进行着一项从未尝试过的大工程——1000万套保障房。这需要巨大的投资,而地方财政能用于投入的“大头”,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收益。而一季度,由于严厉调控改变了许多开发商的预期,各地土地市场十分冷清,令地方政府越来越感受到“事情太多、钱不够用”的压力。
不少专家认为,如果现行的财税制度不进行大的改革,地方政府将始终面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尴尬境地,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将无法避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期表示,中央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十分坚定。尽管现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十分严厉,但是有关部门仍然在根据市场动向,积极储备新的调控政策。一旦房价再次出现异动,房地产调控力度还将进一步加码。
把脉房价控制目标 专家称效果不及“限购令”
到今日(4月1日),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已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只有70多个。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已出齐,不少二线城市和省会城市也已出台。
该政策自出台之日起,其效果便引来争议。不少业内人士指出,今年房价涨幅不仅取决于上述政策,相比之下,更为严厉的“限购令”才是决定因素。
早在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在4月1日的央视《对手》节目中,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也表示,“限购令”将使投资投机需求归零,并通过影响成交量进而影响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