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是地方政府公布今年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期限,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全国包括县级市在内仅有不足100个城市公布目标。在这些城市中,除北京外,基本上可以用一个“涨”字囊括,而住建部也发出通知表示对目前多数城市房价调控目标不满意。专家表示,预计有几百个城市将爽约,而且部分城市的目标可能还要回炉。
近9成城市爽约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八条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公布。
昨日是“国八条”规定的最后期限,但记者发现,截至发稿,全国只有不足百个城市公布调控目标。分析称,全国有600多个城市,将有几百个城市铁定“爽约”房价控制目标。而在已公布的城市中,许多都没有直接公布百分比。
部分目标或将“回炉”
国家住建部3月29日深夜突然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杨红旭表示,还没有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可能会适度调低目标,而已经公布的城市、尤其是东部一二线城市,房价目标可能会被“回炉”调整。这也意味着,房价调控目标公布截止很有可能延期,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考虑余地。
多数专家表示,目前各地的房价控制目标大多表述模糊,而且没有考虑到关键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
杨红旭指出,居民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就是房价收入比的降低,这需要一个过程,要让各地今年就将房价收入比降到位,非常不现实。但全国或地方政府应该建立房价收入比指标体系,“因为它能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并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
各地房价调控目标"涨"声一片 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被脱钩”
细看各地房价调控目标,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外,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涨幅目标都在10%左右。制定这样的目标,地方政府是怎么考虑的?
——决定参照先公布的城市目标来确定本地目标,“让兄弟城市没有压力”;担忧缺乏有效手段实现目标而被问责,不如选择目标宽松化、“一定能实现”;担忧降价会使已拥有房产的居民资产缩水,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虽然地方政府有自己的“算盘”,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中央的决心十分坚定。房价若异动,房地产调控力度将进一步加码。
3月31日,是国务院要求各地公布本年度房价调控目标期限的最后一天。尽管仍有不少城市没有公布明确目标,但备受关注的“北上广”一线城市已经全部公布。
令老百姓感到失望的是,原本为了给地方政府加压的调控目标,却“涨”声一片。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的目标外,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涨幅目标都在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