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城市规划中对饮用水系统没有建立相应的配套体系。虽然我国很早就把饮用水的安全问题纳入国家的管理体系,但是实施力度有待商榷。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至今没有完整建立,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往往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对有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业监管力度不够,没有统一的检测标准,造成了一些重污染企业有“空子”可钻。
城市规划和饮用水源,看起来好似两者并不相关。或者尽管深谙两者密切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被忽视,其结果是人类破坏自己赖以生存的水源,陷入有水不能喝的困境。因此,在城市规划的实际操作中要把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作为一个战略性的任务来对待,但同时也应该避免单一的来看待保护,要从社会、经济、政治和环保等方面来全面考虑,借鉴德国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则应该着重于对水源的持续性管理。
从短期来看,主要是对水的使用者进行系统了解,建成覆盖全国的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管理能力,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支持。加强可能造成城市水污染因素的监控并建立早起的警告网络;从长期来讲,就是要制定防止水污染的策略,在陆地的要根据功能的不同做科学的划分,合理布局,对于潜在的污染危机能做到正确的评估,比如说制药、化工等行业,要加强对其污水处理和排放的检测;同时要建立地下水的保护地带,发展和优化新的水资源,对于居民用水和农业用水做到合理的规划和处理。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编制城市水源地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总之,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我国乃至世界都面对的一个残酷现状,如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寻找到科学的解决方案,那么 “2025年全球将有三分之一的人无水可饮”将不再仅仅是预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