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昆明市仅建成两个配套设施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未来还将建设25个Ⅰ类避难场所。19日,市政协副主席常敏约谈部分市政协委员、顾问,就“昆明城区应急避难场地规划建设”进行座谈。与会人员建议,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
2011年印发的《昆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昆明建设Ⅰ类避难场所25个、Ⅱ类113个、Ⅲ类450个。达到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法制化,场所布局合理、平灾一体、要素齐全、设施配套、交通信息通畅、保障及时高效。
截至2011年8月,我市已经在宝海公园和月牙塘小区建成两个配套设施完备的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8万余人。昆明市仍面临现有避难场所分布不均,建设与管护分离,缺乏联动机制等困难。
与会的政协委员和顾问建议,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要提高老城区的公共用地指标,侧重建设小公园、小游园等可用于应急避难的场所。结合各个县(市)区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把选址、疏散场所的出入口、级别等指标纳入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预案的知晓度。
常敏提出,应把应急避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并从制度上给予保障。要结合城市发展格局和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并预设地下应急自来水管、电线、通信、消防和排污等设施。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一定规模的小区中,要强制性配套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及其配套应急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