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与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就“更好的公众参与,更好的城市规划”这个话题进行了对话,探讨了城市规划和公众参与的主体、对象、评价标准以及相互关系等问题,同时强调了公众参与在中国城市化发展不同阶段的地位和作用,讨论了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更进一步探索未来公众参与的范围与形式
倪碧野
案例:河南阜阳当年要建机场,在全市大会上,全场的观众、参与者都给予这个建议热烈的支持掌声。按照公众参与程度来看,这并不仅仅是领导或者专家一拍即合的决策。但实践证明,阜阳修建机场违背了科学规律,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规律。
李铁:规划评价是个复杂的体系。河南阜阳当年要建机场,当时在全市的大会上,领导雄心勃勃讲阜阳要打破几十年没飞机场历史的时候,全场的观众、参与者都给予热烈的掌声,按理,这符合公众参与的程度,我想当时很多人的掌声也是发自内心的。可是那个时候对资源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当实践证明机场违背了科学规律,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规律,而变成一个废墟的时候,大家才知道这个投资是错的,但已经晚了。当时大家都投了赞成票,不能说没有公众参与,但受大家对当时条件认识的影响,感觉这是非常好的决策,因为中央批这么大一个项目投入这么多钱来建这个机场,对阜阳的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实际上它不符合经济规律,因为他的经济条件不能支撑形成一个机场足够的流量,不能维持机场的生存。因此谁来评价,这是短期和长远的关系问题。
这么多年确实存在很多好的规划,怎么让它更好,就一定要因人因地而宜,因时代而宜,因人的理解而宜。虽然评价体系复杂,但是有几个前提一定要清楚。作为政府决策者对公共资源的分配,如果他能保持政府常规的有效运营,比如说符合城市经营的概念,城市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使资源更好分配了,从城市经营来讲是一个好的规划。
反过来从另一方面,在这个规划运行的几年当中,没有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没有形成社会矛盾,也可以假定它是好的规划。但是往往事与愿违,是因为什么呢?因为很多规划当时理想中认为是好的,但是落实不下去,当造成一大堆债务、矛盾的时候,比如说关系到民生方面的内容,甚至可能引发较严重的社会矛盾。所以,第一个层次要从长远的角度上看,从前后任政府的角度看,会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第二个层次要从专家和规划师的角度来看,这个规划资源配置在空间上会不会导致未来城市发展出现更多的问题。比如,北京的堵车问题,肯定和原来的规划有关,或者说受到某一项资源短缺的约束。第三个层次,应该衡量社会大众。会不会因为规划造成一系列社会矛盾,影响百姓的生计,甚至生存,使矛盾激化。这些也是对规划评价的标准,这三条标准不是由某一个人,而是需要一段时间来验证的。我们都不是先知先觉,但是有一条,如果在规划制定修订过程中,我们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的精英群体和不同的社会大众都参与到这个过程中,那么,虽然不敢一定说它是个好的规划,但起码使错误降到最低程度,这是我们需要的一个结果。
石楠:很多时候大家讨论的话题,并不是真正适合公众参与的话题,但是与老百姓关系非常密切的事务可以让公众来讨论。这样可以保证广泛的参与度,另外有很多很切身的体会,包括日常生活当中碰到的出行问题,空气污染问题,价格问题等等涉及民生的具体问题。这些领域在以往的规划过程中,是我们听得不够多的。
说到更好的规划,我觉得首先牵扯到是谁来说这是一个更好的规划。现在比较流行的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规划是市长的,这届政府希望做一个规划,不管是5年的,10年的,20年的,或者说是战略研究,是要展现某种宏图大略,某种远大的理想。另外一种情况是规划师的,规划师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做了很多的调查研究,做了很多分析,就是自己的规划,但是我觉得这两个都是错位的。
规划是谁的?规划应该是市民的规划,是生长在这儿,生活在这儿的老百姓的,不管有没有户口,流动人口也好,固定居住的原居民也好,是他们的规划,这才是最本质的问题。所以评价规划的好或者是不好,除了有各种的政治、经济、技术的因素以外,第一个强调的是谁来评价这个规划。专家可以讲规划是不是经济上可行,是不是符合城市发展的规律,是不是能够结合本地的特点,但有一条最基本的标准,老百姓接受不接受,如果老百姓不接受,不觉得这是我的规划,那么这个规划肯定不是一个好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