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多样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20世纪70年代以前,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居住空间是伦敦住房政策的核心问题。这一时期,主要侧重于单纯的住房政策和金融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伦敦政府加强政策调控,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并于1980、1984、1986年相继颁布了《住房法》、《住宅与建筑法》、《住宅与规划法》等,自此之后,政府持有的公房开始大规模出售给普通居民和其他私人机构,鼓励居民通过租房、抵押贷款购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总体上,伦敦住房供应日将转向市场机制,但也通过住房补贴等保证了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伦敦的住房居住方式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自住住房,二是租住私房,三是租住政府公房。目前,英国居民中有68%的居民拥有自有住房产权,另外32%的居民租赁住房,其中22%的居民从当地政府租赁公有住房、10%的居民租住私人房屋。
(三)纽约应对城市病的经验
1、重视跨行政区的组织协调,强化规划实施力度。
纽约同样进行了旨在疏解城市职能的规划。自上世纪40年代开始,纽约开始了城郊化进程,首先是城市居住功能郊区化,50年代纽约的城郊化迈入高潮阶段,大量居民由市中心搬往郊区。进入60年代,纽约不断完善郊区城镇功能,形成了具有完善城市功能的新区域,这为纽约郊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也减少了郊区城镇与中心城区的通勤。
在实施城市规划、促进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的过程中,纽约市注重发挥区域协调组织的作用,其中,既有政府支持的组织,也有民间成立的非赢利组织。比如1898年成立的大纽约市政府、1929年成立的区域规划协会、上世纪60年代成立的纽约大都市区委员会等等,这些组织积极倡导区域规划和区域合作,在区域规划和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形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极大地强化了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
2、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化解交通拥堵。
纽约注重发挥公共交通的作用,缓解交通拥堵。与美国人均每天开车41.6公里的距离相比,纽约居民每天人均开车距离仅为14.4公里。在全美各大城市中,纽约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最高。
就纽约市区的情况看,发达的地铁线路纵横交错,工作日每天平均运送500多万人次,比美国其他所有城市地铁运送的乘客总和还要多;纽约的公交与地铁线路均为24小时营运。同时,为了保证交通顺畅,如同大多数城市一样,纽约市政府也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开辟公交专用道。
3、兴建或资助公共住房建设,解决住房难题。
美国政府将住房平等作为市民的一项基本权力。纽约实行多样化的住房政策,其为低收入者提供的资助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直接资助,通过政府的专门项目支持具体住房工程(如公共住房)建设;第二,帮助租房者获得私人市场的住房;第三,政府提供资金以及免征贷款利息税、所得税,减征财产税等。此外,纽约市还对住房租金的涨幅进行干预,控制居住成本以及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并出台了“租金控制法”,住房租赁市场上的租金管制住宅和租金稳定住宅占到总量的50%以上,完全按市场租金的住房仅占1/3。根据统计,在纽约大约有200万居民——纽约市人口的四分之一以上——住在租金受管制的公寓里。
国际经验对中国缓解城市病的启示
东京、伦敦、纽约等国际大都市在应对城市病方面有诸多类似之处,应该也能在中国特大城市缓解城市病发挥作用,包括提高规划层次,加强规划管理,加大资源配置的均衡性,提高硬件建设的水平等。
(一)加强跨区域的规划协调
国际大都市通常都存在一个跨区域的协调机构,类似于“大都市规划委员会”,对区域城市发展和规划进行协调。都市圈的规划权利集中在规划委员会,由委员会来进行统一的研究、安排,从而可以较好地实现区域内的资源整合和产业合理布局。通过跨区域的规划,构建起多中心的城市群布局,并根据大城市的发展规律,维持大城市的开放性、流动性、多样性和异质性,促进大城市及以此为核心城市的城市体系各成员城市的合作与发展,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内各城市的协调发展。如国内特大城市北京,应着加强协调、统一规划,建设涵盖北京及周边天津、河北部分城市的大首都都市圈,形成城市群内产业、功能合理分工,缩小城市群内城市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