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业基地曾被称为“新中国工业的摇篮”。昨日,针对老工业基地下一个时期调整改造的“行动纲领”正式公布。
4月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透露,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编制的《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
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10年之际,作为“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规划》中称:“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在认真总结前十年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振兴工作由前期以东北地区为主向巩固深化东北、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振兴转变,把工作重点放在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上。”
该《规划》所涉范围是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和2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涉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在投资、财政、融资、土地等方面给予明确政策支持,包括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投资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组织实施城区老工业区综合改造等。
《规划》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17年,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要进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全面展开;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9万元,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亿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1300万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建设680万套。到2022年,老工业基地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基本完成,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为建设成为产业竞争力强、功能完善、生态良好、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环保欠账比较多”
《规划》中所称的“老工业基地”是指“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布局建设、以重工业骨干企业为依托聚集形成的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
老工业基地的基本单元是老工业城市,按有关指标测算,全国共有老工业城市120个,即上述《规划》所涉范围的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和2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
《规划》称,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120个老工业城市呈现不同的发展态势。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中,大部分发展速度加快,但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需要在更高层次上推进调整改造;少部分发展滞缓或主导产业呈现明显的衰退特征,调整改造任务艰巨。2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整体发展基本进入良性轨道,但传统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市辖区的调整改造任务尚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