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先人创造并保留到今天的文化财富和发展资源,它包括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和人文化的自然遗产等不同形态。在江苏大力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如何对待“文化遗产”及如何发挥文化遗产的作用,是一个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保护文化遗产,打造城市特色。当前城镇化进程也是一个新时期城市文明的建设过程,在解决城镇“特色化”发展的问题中,“文化遗产”可以发挥核心作用。因为城市特色是历史形成的,目前有些地方出现“城市特色危机”,造成“千城一面”,城市文化品质不高,居民的文化认同度和文化凝聚力明显下降,就是对城市文化遗产缺少科学认知、有效保护和传承创新。江苏的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南通、常熟、宜兴等城市既发展得很快,也保持了鲜明的特色,在国内外拥有很高的文化知名度,这与相关城市在城镇化进程中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事业有密切关系。
二、强化文化记忆,营造文化景观。当前,城市空间在扩张,还涉及到原生的乡村地区的文化遗产,同样也应予以重视。只要是历史的乡土建筑、古树、古井、古碑、古桥等,都应该尽量纳入新城区规划保护的对象,其中一部分还可以和城市园林、文化旅游、城市文化景观建设项目等相结合,让它们既成为新的建成区的特色文化景观,又成为新时期城镇化发展的见证和曾经有过的地方文化记忆。
三、重视“文化资本”,发挥叠加效应。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中,“文化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以“文化”发展为定义的现代化目标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之一。事实上,文化遗产工作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江苏城镇化进程中,探讨包括“文化遗产”事业在内的“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有些学者提出了新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和指标体系,涵盖了人力、自然、金融等新的发展资本,但却忽视了“文化资本”。江苏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先进省,在这方面率先探索、研究和实践,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江苏在现代化实践中,除了继续发挥第二产业及农业现代化的优势之外,努力发挥文化和自然遗产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文化消费等“文化”要素的叠加效应,无疑将进一步形成江苏尤其是苏南和苏中率先发展的崭新局面。
四、实现“文化互动”,推进“文化合作”。苏南、苏中、苏北在彼此的互动中,除了经济合作之外,还应该有不同程度的“文化互动”、“文化扶持”及“文化合作”。我们通过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城市群在文化传承力、文化服务力、文化创新力、文化生产力、文化消费力五方面系统的数字统计设计,根据不同城市实践的成效和差异,运用统计分析资料,以便更精确地确认文化和文化遗产在江苏不同区域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为政府的建设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