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邯郸、滁州、榆林、阿勒泰、海西州等城市的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0%左右。“十一五”以来,虽然这些城市的单位GDP能耗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但由于底子差、基数大,时有反弹。因此,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成为这些城市改善环境和向低碳发展转型的主要障碍。
绿皮书称,中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别较大,城市化水平的差距更大。因此,一些城市在相当长时期内的首要任务将是发展经济。
绿皮书介绍,对2005~2010年中国不同区域城市间的单位GDP能耗、人均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市辖区人均生活电耗等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城镇能源利用效率分布呈现“中间多、两端少”的特点。
以单位GDP能耗为例,2009年在有观测值的214个城市中,城市能耗强度平均值为1.43吨标准煤/万元,能耗强度最大的是石嘴山市的6.75吨标准煤/万元,是平均值的4.7倍;能耗强度最小的是汕尾市的0.528吨标准煤/万元,仅是平均值的36.9%。可见城市间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绿皮书称,由于环境容量越来越小,节能减排的标准越来越高,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的产业,大部分属于能源、原材料初级加工业,其中有很多是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这些产业转移到中西部中小城市必然为它们的低碳发展带来挑战。
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碳排放
自2007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第四次评估报告(AR4)以来,国际科学界在气候变化自然科学领域的许多研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其中一项重要的成果就是“土地利用变化,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刘伟玲介绍,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碳排放是仅次于化石燃料燃烧的人类碳源,中国城市化进程速度快、规模大,由此带来的土地利用变化碳排放效应将是影响我国实现碳减排目标的关键因素。
刘伟玲以快速城市化的深圳市为例称,近30年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深圳市土地利用特征发生了深刻的不可逆转的变化。深圳市城市化过程总体上为一个碳排放的过程,随着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不断增大,碳排放量也在持续增长,1979年到2010年增长了530倍,与同期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相比,土地利用碳排放量所占比例的趋势是先逐渐增大,然后又逐渐减小,从1979年的11.30%,增加到1995年的18.63%,然后又逐渐减少到2010年的8.18%。
“深圳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以及社会财富积累都需要大量的土地、能源供应和消耗,因此不可避免地伴随大量的碳排放。”刘伟玲认为,要实现建设低碳城市、促进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共存,城市应该结合自身土地利用特点,从土地利用优化、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和低碳经济等方面探索低碳土地利用的模式和对策,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高碳锁定的中国城镇”碳减排的压力巨大,但并非没有可能。王伟光认为,“中国正处在城镇化的中期,城市形态可塑性大,必须引进新模式来建造低碳城市。”
在城市碳减排问题上,我国仍有较大的操作空间。绿皮书预计,到2020年中国城市通过应用各种节能减排技术可实现的二氧化碳减排潜力约17亿吨,其中工业、建筑和交通部门分别占62%、24%和14%。
“城镇化的过程选择会对气候变化产生影响。同样,气候变化也对城镇化产生影响。”郑国光表示,推进低碳城镇化,就要在城市治理和规划设计中,协同考虑温室气体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风险与灾害的不同需要,转变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和治理理念,进行适应性管理,打造低碳韧性城市。
绿皮书也建议,建立城市适应性管理,需要制定一些政策保障机制,包括加大低碳和适应协同技术的研发投入,为企业开展相关活动提供税收和信贷支持,将低碳韧性城市的关键指标纳入城市规划、立法及政府政绩考核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