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峰
编者按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推进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
当前,一些地方由于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推进城镇化应该坚持什么样的方向?秉持什么样的理念?怎样建设生态型城镇?本版今日特刊登专家文章,以飨读者。
●生态城镇建设规划必须在尊重生态城镇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科学性、前瞻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从全局高度综合考量不同区域以及城镇之间的经济水平、地理区位、生态系统、人文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制定科学的、全局性的生态城镇发展战略规划。
●在发展战略上,突出错位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生态城镇建设应注重区域间的分工协作、统筹发展,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生态城镇化建设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城镇内部的水、土壤、大气、植被、森林、河流、湿地等各种自然要素、自然景观以及生物多样性都可以用来进行生态城镇建设,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
●在生态城镇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要改变以往全能型管理的角色,引导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充分参与到生态城镇建设的全过程中来。
城镇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建设生态城镇是我国解决资源和环境双重压力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有效举措。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探索生态城镇建设的新路子。
生态意识自觉: 树立人与自然共生的理念
城镇是人类安居乐业之所。列宁说,城镇是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中心,也是现代化前进的主要动力。笔者认为,生态城镇是城镇发展的高级阶段,它不仅反映了人类谋求自身发展的意愿,更体现了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规律性认识。
生态城镇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经验总结。一部世界发展史充分表明,当人类社会进入到工业文明阶段,不可避免地遇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吸取了无数教训后,人们认识到,自然环境的可再生能力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文明演进的前提,开始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探索未来城市的走向。19世纪末,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提出“田园化城市”思想,倡导“向自然学习”。1913年,芬兰建筑师沙里宁提出“有机疏散理论”,主张将密集城区划分成一个个集镇,以便人们在自然环境中共同生活。
生态城镇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极延续。中华文明具有崇尚自然的传统,蕴含着深刻的生态理念,延续着深刻的生态智慧。儒家学说主张“天人合一”,肯定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主张促进人与自然界的有机统一。道家学说提出“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佛教则提出,整个世界处于人与自然的重重叠叠关系所构成的网络之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态城镇建设,正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生态观。
生态城镇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生态文明立足于解决经济快速增长而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矛盾,目标指向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相和谐。建设生态城镇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必由之路。
生态规划科学: 制定统筹全局的城镇发展规划
城镇建设水平是城镇生命力所在。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地确定城市定位,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镇融入大自然的怀抱。
在总体布局上,注重科学规划。生态城镇建设规划必须在尊重生态城镇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科学性、前瞻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从全局高度综合考量不同区域以及城镇之间的经济水平、地理区位、生态系统、人文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制定科学的、全局性的生态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生态城镇建设应尽可能地保留乡村原有的地理形态、生物多样性,而不能按照别国城市的规模进行复制,导致盲目撤并村庄,忽视传统民居个性,形成千篇一律的发展格局。
在发展战略上,突出错位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生态城镇建设应注重区域间的分工协作、统筹发展,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中小生态城镇的建设,必须结合城镇形象设计、景观安置、区域环境容量、资源禀赋、人口数量、产业特色、文脉传承,突出生态城镇建设的差异化和个性化,促进新老城区明晰功能、错位发展,反映城镇的地域特点、文化、习俗、精神风貌等,包含浓厚的生活气息和丰富的精神内容,体现生态城镇融技术和自然于一体、天人合一、情景交融的建设理念。
在决策机制上,畅通参与渠道。在生态城镇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要改变以往全能型管理的角色,引导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充分参与到生态城镇建设的全过程中来。通过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渠道,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听证会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监管考核制度、参与激励制度,鼓励公民充分参与生态城镇建设,形成建设生态城镇的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