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对中国35个城市的最新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状况整体水平不高,各城市在城镇化速度、经济、社会、生态各领域发展很不均衡,而行政自主性权力越大,城镇化健康程度越高。因此,上述研究报告建议,为促进城镇化的健康水平可以考虑再设置2-3个直辖市,增加计划单列市县数量,扩大省直管县试点范围。
在日前由发展中国论坛、国家行政学院新型城镇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2届中国新型城镇化峰会”上,《中国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报告》蓝皮书首次发布。
据了解,国家行政学院此前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利于2011年的统计数据,对中国35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城镇化健康状况进行了评价和分析。
结果显示,2011年,全国35个城市城镇化健康指数为0.5844,最高值为0.6605(上海市),最低值为0.4643(成都市),上海、厦门、深圳、北京、杭州、呼和浩特、南京、青岛、沈阳、天津位居前10名,位居后10名的城市分别为银川、广州、石家庄、南宁、郑州、西宁、合肥、太原、兰州、成都。
蓝皮书指出,我国城镇化发展健康状况呈现整体水平不高,城市之间差距不明显,城市行政级别、地区、规模、人口密度特征分布明显。这一结果与我国城镇化发展健康状况和实际比较一致,具有针对性、现实性较强的政策含义。
中国城镇化健康状况显现出显著行政级别特征,行政自主性权力越大,城镇化健康程度越高;人口密度在1.0-2.0万人/平方公里和2.0-3.0万人/平方公里的城乡协调性最好;但是,城市建设滞后于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尤其是城镇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滞后于城镇化进程和城镇经济建设。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城镇化健康状况好于中、西部地区,中国已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空间布局基本上是合理的。
对于下一步的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方向,蓝皮书指出,为推动更多城市健康发展,形成多增长极,应减少行政层级,扩大城市自主权。可以考虑再设置2-3个直辖市,增加计划单列市县数量,扩大省直管县试点范围,并尽快在全国推广。今后还要继续以中心城市为内核,培育发展全国性、区域性大都市圈和城市群。
由于东部和中西部城镇化率的地区差异大,蓝皮书建议,东部地区城镇化要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健康状况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尽快完成棚户区改造、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促进产业升级、重视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城乡融合一体化进程等。而中、西部地区要以推进1亿人口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为重要任务,包括培育发展1-2个全国性城市群和若干个区域性城市群,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着力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宜居美丽城镇,加强道路、交通、管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强中西部城镇对集聚产业和人口的吸引力、集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