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管理,确保综合管廊有序、科学建设。针对近年来综合管廊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解读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分析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入廊管线、施工方法、安全保障、投资与收费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要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领,精心编制规划,敬畏规划的严肃性,真正发挥规划的引领、指导、约束作用; 2)发挥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的集约化作用,创造条件尽可能让多的管线在综合管廊内部敷设; 3)创新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质量; 4)建管并举,确保安全; 5)认清综合管廊的社会公益地位,尊重管线单位的意见和诉求。
目前,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正在大规模建设。但是,在大规模综合管廊工程建设中,还存在对相关政策的把握、技术规范的理解、规划编制的深入、施工管理的控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主要政策要求
近年来,国家先后下发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推动综合管廊工程的建设,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等。由此可见,国家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政策是连续的,而且已经把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规划建设问题
就技术要求而言,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中规定的建设区域为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在GB 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对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区域做了相对弹性的规定。
目前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建设的最大问题在于一些城市没有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政策和规范要求,出现了一定数量的碎片化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入廊管线问题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地下综合管廊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布置应根据纳入管线的种类、规模及周边用地功能确定。
从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难发现,给水、再生水、热力、电力、通信管线纳入综合管廊比较容易,且反对意见比较少;而雨水、污水、天然气纳入综合管廊,反对意见相对比较多。
针对雨水、污水纳入综合管廊,应依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确定的管廊建设区域,结合地形坡度、管线路由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雨水管道入廊的敷设方式。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天然气管道应独立分舱敷设。在严格的材料控制和严密的安全监控下,天然气管道在综合管廊内部敷设是安全可控的。
施工方法问题
在场地开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情况下,综合管廊工程一般采用明挖施工。目前,综合管廊的施工方式从传统现浇向预制装配方向发展。
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宜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一般采用顶管、盾构、暗挖等施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