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东京大学都市工学系城市规划工学博士,日本都市计画学会正会员。现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系,主要从事城市开发控制、低收入者住区更新和城市设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都市世界网:您参与过玉树州称多县的总体规划,到目前为止,有哪些问题困扰着这个地方的重建的顺利进行?
张磊:灾后重建速度固然重要,但是更需要关注重建质量,为了城市建设长期有序进行,营造舒适、宜人的居住、工作环境,有以下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县城现有居民的土地产权问题,玉树州称多县与内地的县城有所不同,县城规模小,称多县城称文镇常住人口数量只有七千多。县城内很多街区都是基于农村居民点和村落发展起来的,居住地块划分比较随意,道路设施很不完善。从城市建设长期有序角度出发,应当借灾后重建的机会对道路设施进行整体改造,这就涉及到对于居民居住地块的调整。但是,当地居民对土地归属的意识非常强烈,大规模调整居住地块、改造道路等设施实施难度非常大。如果只是让居民灾后在原有地块上重建住房,又无法根本改善道路等基础设施。一方面帮助居民灾后重建房屋,另外一方面还要统筹城市发展布局,实现多重目标需要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方案,同时设计过程中应当考虑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这其实就是带有公共政策视角的城市规划设计方法。例如,规划组提出建议如果居民按照规划需要异地重建,可以给予较多的资金补助,如果原地重建或者居住地块变动较小,重建补助的资金就相对较少。灾后重建不只是原定重新恢复原来的环境,更是一个机遇,一个整体改善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的难得机遇。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城市重建可以进行更加健康有序地实施。 但这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政府资金补助的来源和使用问题。
二、规划设计应当与居民重建资金分配相衔接。目前,居民住房重建补助很多都是专项资金,补助多少户家庭、每户补助多少,都有固定标准,这种方式实现了资金的平均分配,也便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监督资金的用途。然而,这种方式是否可以更好的实现改善城市整体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斟酌。均等化的补贴政策既不能鼓励居民依照符合公共利益的规划进行重建,而居民即使违反规划也不会影响其获得重建资金补助。此外,重建居民家庭类型和经济收入差异明显,有些低收入者可以依靠重建资金修建符合基本标准的住房。但是,一些较为富裕的家庭居民则希望结合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建更高标准的房屋。如何针对不同收入和需求的家庭制定有差别的灾后住房资金补贴政策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对于中低收入者修建普通住房,政府可以给予全额补贴帮助重建;有些居民想重建更好的房子,那么政府可以给予部分补贴;由于规划需要出让部分宅基地用于公共用途的居民,可以给予较高补贴;违法规划则根据其性质酌情减少住房补贴。这样,灾后重建后的效果会更好。城市的魅力在于一定规则下的多样性,灾后重建切忌采用单调的“新”城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