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能不能给我们举个例子?
秦四清:比如,调整地下水的开采层次作为一种辅助措施,在一定阶段有助于控制地面沉降。我们对天津某沉降地区的研究后发现,同时开采第二、五含水层引起的地面沉降量最大,一年最大沉降量达到94.2毫米,同时开采第三、五含水层引起的地面沉降量最小,一年最大沉降量仅为53.1毫米。
我们建议对地下水的开采做一个合理的规划,确定地下水超采区,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动态管理,把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记者:地面的沉降是潜移默化的,很细微,每年可能只有几毫米,不易察觉,能否进行监测?
秦四清:现代科技手段完全可以对地面沉降进行监测,许多城市已经建立地面沉降监测网,实行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同步监测,掌握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变化趋势,使政府决策有的放矢。
记者:地面沉降是个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早加治理。
秦四清:国家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国土资源部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地面沉降问题,各地也采取了积极措施进行科学防治,通过健全法制、规范管理来加强地面沉降的综合防治。
在这方面,可参考上海等城市的做法。上海等城市已制定了相应的如 “深井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地面沉降监测设施管理办法”、“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地面沉降灾害经济损失评估方法”等行政法规。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国很多地区的地面沉降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我国首部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在不久前出台,把地下水资源管理和地面沉降区监测、防控作为重点任务,相信会起到更大的作用和效果。
记者:谢谢您的讲解,这更增强了我们对地面沉降防治的认识和信心。
专家档案
秦四清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地质学会工程地质专业委员会委员;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理事;兼任《工程地质学报》编委;《岩土工程学报》编委等职。曾获国际工程地质与环境学会“RichardWolters”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长期从事工程地质学、岩土力学与岩土工程学的研究。



发生在江西赣州的地面沉降灾害

发生在长沙机场公路的沉降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