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型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耕作面积20万公顷,滴灌、喷灌面积1.7万公顷;推进无公害生产基地、生态养殖小区和环保型加工项目建设,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10个,面积1万公顷,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0个、绿色食品认证10个;加快推进优质热带水果、优质瓜菜、热带作物、良种繁育、珍贵用材林、热带花卉基地,以及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和贝类底播养殖等高效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厅,各市、县政府)。
(十一)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编制实施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老城工业区、昌江工业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和罗牛山禽畜养殖基地推进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市、县政府、省洋浦管理局)。
(十二)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推进神州半岛、鹿回头等大型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开发热带森林游、运动探险游、民俗风情游等具有自然生态景观特色的生态旅游专线,在铜鼓岭、石梅湾、香水湾、海棠湾、棋子湾等13个重点风景旅游区开展生态旅游区创建工作,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旅游局,有关市、县政府)。
三、推进文明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十三)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结合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广文明生态村连片创建模式,提高综合建设水平。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万人,新建农村卫生户厕3000户,新建文明生态村1000个,使全省文明生态村总数达到75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精神文明办,各市、县政府)。
(十四)推进“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创建工作。建成50所省级安全文明生态示范学校,在增强校园安全、提高校园文明、优化校园环境方面为全省学校树立典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
(十五)开展文明生态集镇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文明生态集镇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在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市县各创建1-2个文明生态集镇示范点(责任单位:省生态办、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有关市、县政府)。
四、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十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责任单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