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7-07-23
实效性: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07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7〕7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具体落实工作。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2007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
2007年生态省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解决当前生态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文明生态示范点创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完善生态省建设法规和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化建设。今年生态省建设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22项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开展俄贤岭、陵水海草特别保护区等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完成吊罗山等2个自然保护区升级申报工作,完善鹦哥岭、猴猕岭、黎母岭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继续推进“三边”防护林工程,完善生态公益林体系。按照路边防护林建设规范加强路边林建设,新增路边林800公顷;完成海防林现状调查和建设规划,加强断带和受破坏海岸的防护林恢复;各市县所在地城镇和重要集镇要大力开展城边林建设,逐步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景观格局(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交通厅,各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