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先导作用。
各级领导的规划意识极大增强。城市规划工作由市、区两级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协同抓,全社会共同关心规划,形成了上下一心、普遍重视规划的局面。城市规划立足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综合调控作用明显增强。
1986年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为21世纪上海城市现代化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基本框架。浦东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有效地指导了浦东新区的形象建设和功能开发。1992年开始组织编制的新一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在一系列专题研究、征询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于1999年初编制完成,2001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新一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城市规划建设的经验,为上海描绘了今后20年的发展蓝图。
第二,坚持规划编制的高起点和前瞻性,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规划编制方式实行开放式、市场化运作,引入国际方案征集、规划方案招投标等竞争机制,充分吸取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借助“外智”和专家咨询辅助决策,倡导政务公开、公众参与,普遍提高了规划质量。
第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法制建设的发展,具有上海特点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以《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为代表的一整套法规规章的制订,为规划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城市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严格按照法规实施管理,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了规划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第四,坚持体制创新,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变革,是实施和完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的重要方面,适应了特大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城市规划工作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下,推行“一张蓝图、一套法规、一个网络、一支队伍”的“四个一”工程,市和区县形成合力,提高了规划系统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城市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快了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
步入新世纪,我国加入WTO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申办的成功,为上海新一轮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21世纪是信息时代,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国际间的竞争,上海与纽约、伦敦、东京和巴黎等世界级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在当前城市发展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引起重视。如中心城建筑容量过大,高层建筑总量过多,布局不够合理;郊区三个集中推进力度不够,城镇规模小、布局散等。为此,必须具有世界眼光,按照建设“四个中心”的战略目标,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明确新要求;必须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依靠全国、服务全国;必须加强区域合作,融入长江三角洲,取得和长江流域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