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市规划工作汇报制度。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的检查和监督,重要地区和重大项目的规划方案要主动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市规划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要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市区两级规划管理部门应定期就规划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市级规划管理部门定期对区县规划执法工作进行抽查。要建立行政纠错制度,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经批准的各层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违反城市规划的政府管理部门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逐步建立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
通过多种载体,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逐步建立规划公示制度,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要依法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享有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逐步建立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举报和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使全社会共同监督规划实施。
4、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队伍,健全规划管理网络
(1)建立完善一支高素质的规划管理队伍
积极引进、培养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加强人才培训,尽快建立具有全局观念、业务素质强、政治素质过硬的高素质的规划师和规划管理人员队伍。规划管理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请进来,走出去”,推行竞争上岗机制,建立交流机制。以“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培训为核心,加强技术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加强规划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将法制培训和考核的情况,作为人员录用和公务员评价的依据。
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规划管理职责分工,加强机构建设,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市规划管理部门重点抓好编制和审批规划,加强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充实区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机构和人员。
促进行业发展,鼓励创新意识。积极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和兄弟省市先进的规划管理经验,重要规划项目要向国内外征集方案,培育一批具竞争力的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和一支高素质的城市规划专业人才队伍。
(2)利用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
加快新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应用,创新规划理念,不断提高上海城市规划的科学水平。加快网络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加快全市规划系统政务网(内网)和政务公开网站(外网)的建设,完善以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和政府行政网为核心平台的信息系统。加强内部协作,完善信息机制。在全市规划系统政务网的平台上,加强两级政府的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及时反馈规划管理的行政信息,并逐步实行电子报建、审批登录等信息收集制度。建立信息汇总处理机制,及时汇总处理全市规划行政管理信息。
拓展信息渠道,倡导公众参与。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外网)、新闻媒体、城市规划展示馆等各类载体、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批准的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处理违法建筑的情况等有关规划管理信息。推广规划意识,宣传规划方案,吸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