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111号)精神,根据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拓宽创业渠道,鼓励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创新创业,努力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至2011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辖区内参与创业活动的人数占城镇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
——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辖区内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30%;
——每年新增个体工商户4500户和私营企业1500家,其中存活率(存续1年以上)占70%以上;
——每年创业带动就业30000人,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5。
努力营造创业环境优良的创业型城市,初步建立起我市创业扶持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交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并负责汇总上报有关创建工作情况。
2.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完善现有涉及工商、税收、财政、金融、人事、劳动等方面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鼓励多形式创业。政策扶持涵盖创业准入、经营范围、场所、资金、用工等创业各个环节,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为创业者营造良好环境。
3.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强化创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师资队伍的建设。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开展创业培训“进学校、进街道、进乡镇”活动,提升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潜在的创业能力。同时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创业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改善服务手段。进一步加强创业指导专家组的建设,增加成功创业企业家人数和服务范围,为创业者提供开业和创业实践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援助和后续扶持相结合的创业“一站式”服务。继续做好创业项目的征集、展示、跟踪服务工作,做到市县联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