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2-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淮政发[2003]100号
【颁布时间】2003年06月26日
【生效时间】2003年06月26日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2-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淮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2-2020年)
第一部分前言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淮安市概况淮安地处苏北腹地,其范围为东经118°12′-119°36′,北纬32°43′-34°06′。淮安行政辖8个县(区),四周与江苏省扬州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宿迁市和安徽省滁州市相邻。淮安交通便利,京杭大运河贯通南北,同三、京沪、宁连、宁徐、徐淮盐等多条高速公路在境内交汇。淮安市历史悠久,名人故居、历史遗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淮扬菜之乡。境内河湖密布,水乡风情浓郁,生态环境优良,物产、资源丰富,经济逐步繁荣。
第二条规划背景
本规划的宏观背景是境内外旅游持续升温,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和实施,新的淮安市大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绿水城市形象日益凸现,旅游业发展逐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淮安市旅游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第三条规划目的
为淮安市旅游业实现腾飞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蓝图;引导和推动旅游业发展,使之成为淮安市服务业的龙头与支柱产业;提升淮安在华东旅游中的地位,使之成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华东著名旅游目的地以及境外游客入境游目的地之一;发挥旅游业在淮安市域协调发展中的战略作用。
第四条规划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政府主导下的大旅游发展原则;市场营销导向原则;物质开发与非物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适度超前原则;以人为本、利于参与的原则;区域联动发展原则;发掘传统与产品创新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