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教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发挥自身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快创新步伐,切实增强生态省建设的科教支撑能力和体制机制活力。继续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立法工作,做好生态省建设的制度创新和法制保障。
3.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全局观念,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提出相应的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5.公众参与,开放合作的原则。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与支持民间团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生态省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三)总体目标
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在发展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把浙江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家园、繁荣的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省份。
(四)建设步骤
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浙江生态省建设大体分为启动、推进、提高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03-2005年)。
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有计划地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效遏制局部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抓好生态示范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市、县创建活动全面展开。
——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生态旅游发展取得较大成绩,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全省人均GDP预期超过21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3%,城市化水平达到5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区域“青山白化”基本消除,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53%、92%和30%。COD排放强度从2001年的19.7千克/万元下降到11.6千克/万元,主要水系水质达到功能区质量标准的比率从2001年的58.9%上升到65.0%左右。
——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建设生态城镇,创建绿色社区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绿色消费观念初步形成,主要“餐桌污染”基本消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65%,科技教育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