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阶段(2006-2010年)。
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取得成效,生态经济形成一定规模;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60%通过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扭转局部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60%、95%和32%;“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完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基本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07年底,30%左右的县(市、区)初步达到生态县(市、区)建设要求;到2010年底,40%的设区市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全省人均GDP预期达到25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0%,城市化水平达到60%。
3.提高阶段(2011-2020年)。
生态省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80%以上的设区市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初步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经济结构、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转变;年人均GDP预期达到50000元,争取实现翻两番目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60%,城市化水平达到65%,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生态省建设指标;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五)评价指标体系
为客观评价生态省建设的进程,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参照现有生态省试点的指标设置,结合浙江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6个指标,构成浙江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还要根据生态省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新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生态市、县建设指标的基础上,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各地区的创建进程。
浙江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1。
三、生态省建设的功能分区
(一)生态功能区划
1.生态功能分区。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和我省生态环境特点,全省划分为6个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
浙东北水网平原生态区(含钱塘江河口生态亚区、宁绍平原城镇及农业生态亚区和杭嘉湖平原城镇及农业生态亚区)
包括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的20多个县(市、区),是我省最大的平原区,该区平原地势低平,海拔多在10米以下,分布有少量海拔在200米以下的孤丘和丘陵。区内湖泊众多,水网密布,有“水乡泽国”之称,其主导生态功能为城镇密集的生态经济区,同时兼有泄水排涝和湿地的功能。目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水环境破坏;地下水超量开采导致地面沉降;洪涝、渍害和酸雨比较严重。保护和发展方向主要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城市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河口治理力度,净化河湖水体,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地下水超采,优化水资源配置:保护古文化遗址和湿地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搞好基本农田建设和农区林网建设。
浙西北山地丘陵生态区(含天目山脉森林生态亚区,千岛湖流域森林、湿地生态亚区和钱塘江中游森林生态亚区)
包括湖州市、杭州市、衢州市、金华市、绍兴市的近20个县(市、区)。天目山脉和千里岗山脉展布全区,中山环绕,山高坡陡,河谷深邃。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纳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主要水系有钱塘江水系的富春江、新安江、分水江和太湖水系的东、西苕溪。该区是杭嘉湖地区水源供给地和浙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我省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和“黄金旅游”之地。该区的主导生态功能为保持和提高源头径流能力与水源涵养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持水土。目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是:山溪性河流落差大、蓄水能力差,易使下游发生洪涝灾害;局部地区水土流失较重,滑坡灾害多发。保护和发展方向主要是:搞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千岛湖水质,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鼓励下山脱贫和外迁内聚,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倡导生态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