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河口港湾和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修复。按照《浙江省河口综合规划》,加大河口综合治理、开发与保护力度,控制河道采砂,科学围垦滩涂,妥善保护湿地。实施《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协调港口、航运、围垦、养殖、旅游和临海工业等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人海污染物排放总量,防止海域水体富营养化,建立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物特别保护区,严格保护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回游通道,加快人工鱼礁和海洋农牧化建设,推广生态渔业生产方式,建设滨海生态经济带。
四、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
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发展模式从先污染后治理型向生态亲和型转变,增长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转变,使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经济格局。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发展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资金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制造业和基础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继续保持和不断强化纺织、服装、机械等产业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医药、环保等产业,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高附加值特色产业为支柱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发展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在保护的同时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文化传媒业;旅游会展业、金融保险业、中介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转变。
2.培育发展循环经济。
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推动“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所构成的传统模式,向“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所构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以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为突破口,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公害化原则,依靠科技创新和政策引导,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多赢”。充分发挥企业在物质循环建设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符合浙江经济特点的循环经济试点。扶持一批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的省级示范企业和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的省级示范园区,进行产业与产业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资源反复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实验。
3.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加快绿色农产品生产。利用我省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体系。启动30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以畜禽生态养殖示范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畜牧业。突出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集约化、产品安全化和管理科学化。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绿色认证体系。变“绿色壁垒”为绿色动力,扩大绿色农产品的出口。
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开发模式、以农田为重点的粮经作物轮作模式、以减少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农药、化肥、地膜科学使用模式。应用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设若干高产、优质、低耗和防治污染、综合开发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在水网平原,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和河道整治,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在丘陵盆地,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发展立体种植、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在山地丘陵,发展以名茶、名果、笋竹、药材;高山蔬菜等作物立体种植为主体的生态农业。在沿海港湾平原,发展以沿海种植业、滩涂养殖业为主的生态农业,在海洋岛屿地区,减轻捕捞强度、发展以生态渔业和节水型种植业为主的生态农业。
积极推行以科技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加强植物和动物基因工程育种技术研究与开发,完善良种选育、繁殖和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点和网络建设,重点推广精准育种和播种、平衡施肥和科学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