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农村环境建设
(1)小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订实施城镇和乡村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功能分区,合理调整乡镇工业和村镇建设布局,引导乡镇工业向乡镇工业小区集中,农民居住向中心镇村和社区集中,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新型示范小城镇、生态村、康居示范村创建活动,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把种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把人居条件的改善与各个层面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建设"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改善农村面貌和居住环境。结合沼气建设,改圈、改厕、改厨。到201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
(2)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禁止露天焚烧或随意弃置秸秆。大力推广秸秆过腹还田、速腐秸秆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倡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实现农村废弃物资源化。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及时清除回收难降解的残膜。到201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通过生态文化建设,培养善待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也是资产、资本的价值观,确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规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省建设的文化氛围。
(1)开展生态教育。大力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国情省情教育和生态环境警示教育,通过走进企业、走进村镇、走进社区、走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人与自然和谐规律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利用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形成节约资源、珍惜环境的社会氛围。
(2)推进公益性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基层文化阵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态文化服务。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出版发行有关生态知识的音像、图片与书籍,创作演出能表现生态文化内涵的精品,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共建绿色家园"活动。
(3)提倡"绿色消费"。倡导健康文明和可持续的消费方式,摒弃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消费行为。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自觉购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步形成绿色消费习惯。制定绿色采购与消费政策,优先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