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的;
(八)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九)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或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五十不足1倍的;
(十)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或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不足1倍的;
(十一)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不足1倍的;
(十二)故意逃避交通技术监控的。
第七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罚款:
(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三)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倍的;
(五)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1倍的;
(六)涂改、损坏交通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设施的;
(七)发生交通事故,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倍的;
(三)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第八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四)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六)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八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收缴非法装置:
(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二)自行车、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