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线公路。以经济干线、出省通道、旅游干线、交通枢纽连接线等建设项目为重点,到2015年底,国省干线公路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中部分重点干线公路达到一级标准。
——农村公路。升级改建一批连接中心城镇、农村人口密集聚居点的县道和乡道,实施危桥加固改造、安全保障工程,到2015年底,形成等级合理、结构完善、维护良好、便捷通畅的农村公路网。
——内河航运。以“两干三支”(长江、淮河、合裕航线、沙颍河、芜申运河)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为重点,到2015年底,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500公里,基本完成沿江港口群建设,全省港口吞吐能力超过5亿吨。
——汽车站场。全面完成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重点建设一批综合运输枢纽,到2015年底,形成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为中心,以市县站场为节点,以农村站场为基础,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多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的综合站场服务网络。
——公交站点和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加快公共交通站场建设,加大城市公交车的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保养修理场的建设投入;在机场、码头、车站、酒店、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设立出租汽车专用候客点和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通畅的城市公共交通站场网络。
——铁路。新建铁路3600公里(含客运专线2500公里),复线改造500公里,电气化改造1500公里,到2015年底,铁路营业里程达到6000公里。
——民航。到2015年底,全省开通民航机场7个,力争旅客吞吐量达到800万人次。全省民用机场布局合理,干线机场能力提升,强化和提升新桥国际机场在区域性交通枢纽中的重要地位,完善支线机场设施及设备。
——交通运输信息化。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提高交通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整合交通通信资源,建立全省交通通信专网;以高速公路为骨架,以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运输枢纽为主体,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网运行监测系统、公众出行服务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3.高速公路、内河水运项目实行省市共建。国家和省规划的高速公路、干线航道网(包括公共锚地、进港航道,下同)项目,以省属企业投资为主,所在市可以土地或资金等资产参股;其他高速公路和一般性内河水运项目,以所在市为主,省属企业投资主体可参股。省、市参股的比例根据不同项目确定,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