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据历年地面调查和遥感解译资料,我省记录在案的滑坡点有6012个、泥石流沟3349条、地面塌陷245处、其它地质灾害点26处。
滑坡、泥石流分布密度总体上具有滇西高于滇东、滇北高于滇南的基本特征。在山岭台地与断陷盆地及谷地的过渡部位和活动断裂槽谷区,滑坡、泥石流相对密集。在城镇、居民点和矿山周围,铁路和公路沿线以及人口密度大、陡坡垦植强烈的区域,滑坡、泥石流呈点、片、环、带状发育。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滇东岩溶浅埋区。
据对滑坡和泥石流发生时间的统计,滑坡、泥石流发生在6~10月份的比例分别占总数的75%和90%,即大多数滑坡、泥石流发生于雨季。
(四)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滑坡、泥石流是与山地环境相伴生的自然地质现象。我省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94%,在自然地理条件上,全省都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随着人口增加和人为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的加剧,在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上,人为活动的影响已变得越来越显著。
基于全省自然环境短期内不会发生显著改变、人口增加和依赖自然资源发展经济的状况还将持续较长时间的事实,在可以预见的较长时期内,我省滑坡、泥石流的活动水平仍将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
(五)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1.工作进展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逐步加强。为了做好雨季防灾工作,省政府在每年雨季开始之前都及时发布防灾预案,对灾害多发区和重要隐患点提出防灾要求,并对防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在雨季前和雨季中,国土、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都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对新出现的隐患点和成灾点进行分析评价,指导基层防灾避灾工作的开展。年终对预案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利用“科普周”、“地球日”等活动和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介,采取图片展示、散发科普材料、专家访谈、科普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工作。在一些地质灾害危害强烈地区,主动防灾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全省16个地(州、市)和129个县(市、区)都组建了国土资源局,设置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从2001年开始,已举办了7期地、县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干部培训班。1999年至2002年,先后在22个县级行政区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同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初步建立了省、地、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提高了临灾条件下政府的决策效率和处置能力。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立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实施了有效管理,保证了灾害治理目标的实现。对189个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减少了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
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初步形成。1998年发布施行了《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1年发布实施了《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制定并实施了《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针对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管理,重大隐患点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以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制定了有关工作原则和要求。上述法规和要求,为依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云南省在17个地 (州、市)的92个县(市、区)共安排了194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和完成,在一定范围内抑制了地质灾害持续加重的趋势,为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