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时间:2012-03-21  来源:法律快车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颁布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令2012年第268号

【颁布时间】 2012-03-03

【生效时间】 2012-03-21

【时效性】 有效

第268号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列车、车站设施、车辆段、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设施。

第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安全运营、规范服务、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公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乘客守则;

(二)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的服务质量、行车安全、站容秩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布年度运营情况评估报告;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受理公众对运营单位服务质量的投诉,依法查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价格、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实施本办法,并负有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组织抢险救援等职责。

第六条 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对实行特许经营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通过与特许经营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运营单位应当提供安全、连续、便捷的运营服务,并履行下列职责:

 
上一页 页码:[1 2 3 4 5 6 >>] 下一页 共6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的资料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