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部门规章 >>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时间:2009-11-12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行业信息网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三) 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能够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四)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五)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咨询服务,为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 承担评价标识评审工作;

三) 参与评价标识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文件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委员按以下程序聘任:

一) 单位或个人推荐,本人愿意,填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绿标办审核。

二) 绿标办审核通过后,由绿标办向受聘专家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聘用证书》。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

一) 专家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2年。期满后根据本人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二) 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绿标办筹措,主要用于专题研讨、工作交流、日常管理等。

三) 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档案,由绿标办负责管理。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的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有关规定,积极协助绿标办开展工作,维护评价标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页 页码:[<< 1 2 3 4 5 >>] 下一页 共5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的资料
· 关于2016年度第六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2016-06-14]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关于2016年度第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2016-06-14]
· 热烈祝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成功研发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系统 [2016-06-06]
· 热烈祝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成功研发《中绿标》绿建软件 [2016-06-06]
· 热烈祝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成功研发绿建助手(GBHelper) [2016-06-06]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