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部门规章 >>
 
关于印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0-01-04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行业信息网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污染源普查档案丢失、损毁,或不按规定归档、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泄露污染源普查档案秘密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污染源普查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

污染源普查档案保管期限表

1、党政机关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意见及批复 永久

2、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批示 永久

3、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

会议报告、讲话、总结、决议、纪要 永久

会议典型材料、发言材料、交流材料 30年

4、污染源普查办法、意见、工作方案、工作细则、技术规定、标准等 永久

5、污染源普查机构形成的请示、批复、通知、报告等业务文件材料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30年

6、污染源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 永久

7、污染源普查培训文件材料 10年

8、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文件材料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30年

9、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永久

10、污染源普查登记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永久

11、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10年

12、污染源普查汇总表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永久

13、污染源普查监测数据表册、记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

文件材料 永久

14、污染源普查分析报告、资料汇编 30年

15、污染源普查公报 永久

16、污染源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 10年

17、污染源普查工作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10年

18、污染源普查工作证书、标志、奖牌等 10年

19、污染源普查机构印章 30年

20、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10年

表中未列入的相关文件材料,参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规定执行,污染源普查机构的财务会计文件材料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上一页 页码:[<< 1 2 3 ] 下一页 共3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关于印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资料
· 《城建档案》2016年第五期目录 [2016-06-03]
· 《城建档案》2016年第四期目录 [2016-06-03]
· 《城建档案》2016年第三期目录 [2016-06-03]
· 《城建档案》2016年第二期目录 [2016-06-03]
· 《城建档案》2016年第一期目录 [2016-06-03]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