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步骤及程序
㈠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2005年6月-7月中旬)
组织成立市、区、乡(镇)三级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地点,召开动员会,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2、基础调查和数据更新工作(2005年7月中旬-8月中旬)
开展自然、经济、社会等状况基础资料调查及分析。
3、规划实施评价(2005年7月底-8月初)。
4、专题研究(2005年7月中旬-9月初)
根据专题研究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专题研究的汇报论证工作。
5、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2005年9月初-11月底)。
6、制定规划编制大纲(2005年9月中旬-10月中旬)。
7、规划方案编制及择优(2005年10月-11月底)。
8、形成规划送审稿(2005年11月底-12月中旬)
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对编制后的规划的意见,组织论证和协调;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9、规划上报审批(2005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
将规划送审稿报省国土资源厅评审,然后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规划的报批工作。
10、规划成果整理与备案(2006年1月)
规划报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有关要求整理规划成果,并组织规划成果的备案和归档工作。
㈡市、区、乡(镇)三级规划同步编制程序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采取市、区、乡(镇)三级规划同步编制。
1﹑按照经批准的市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更新工作,县(区)、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更新成果,同步开展专题研究工作。
2﹑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级规划工作大纲,编制规划初步方案,提出全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及分解指标,初步确定全市及渝水区建设用地布局和耕地保护区,并充分征求部门意见,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
3﹑市国土资源局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完善市级规划方案。渝水区制定规划大纲及编制规划初步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局审定。
4﹑组织市级规划的评审工作;渝水区完善区级规划编制成果;各乡(镇)级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
5﹑市级规划上报审批;组织区级规划评审和报批工作;完善乡(镇)级规划成果。
6﹑全面整理完善区、乡(镇)级规划成果;区级规划上报审批;乡(镇)级规划组织评审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