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数据集群化管理。加强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日常管理工作所必须的核心数据库向国家、省、市三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汇交并集中管理。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覆盖本地的国土资源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有条件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实行全省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的数据更新与专业信息服务优势,提供高效、现势性强的专业基础数据支撑与专题应用服务。保持三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数据库的同步和关联。
四、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网上运行,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与综合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应用系统统筹与整合,加快推进覆盖四级国土资源行政办公、行政审批、综合事务等全业务的系统建设与应用,实现国土资源全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和四级协调联动。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动态监测与网上运行系统之间的对接,增强综合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
构建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围绕应用系统建设的统筹和整合,构建和完善本级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统一的机关内网办公门户,为各类应用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提供统一的技术环境,避免重复建设,保证互联互通、业务关联和数据共享,支撑业务应用系统的可持续扩展。
加快四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的网上运行和互联互通。加快适应于四级相互关联的网络化审批管理制度设计和依法行政指南(手册)的编制、完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各业务主管司局(处室、科室)应加强对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上针对本部门业务的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指导。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持续扩展和完善现有审批系统,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审批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四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管理业务和系统的衔接,形成网络环境下四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相互关联和印证的业务大流程。加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系统与当地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加快各级国土资源行政办公、综合事务的网上运行和协调联动。加快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办公、党建、纪检监察、信访、行政复议、科技、人事、财务、审计、巡视等各项业务的网上运行,强化督办功能,嵌入监管功能,推进文件档案一体化,加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之间,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化电子公文传输与交换。推进国土资源人才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土资源经济信息采集、建库与综合分析。
加强乡镇国土所信息化建设。总结完善和推广乡镇国土所信息化建设经验、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加快系统向乡镇国土所延伸,逐步实现乡镇国土所农村建设用地申报、国土资源巡查等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为加强基层国土资源业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探索推进移动办公。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探索移动办公模式,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借助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手机智能客户端等实现高效办公。
加强各级系统的互联互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省以下三级应用系统建设和运行,部分业务可实行全省“大集中”。强化统一的系统接口规范等技术措施,实现各级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和信息无障碍交换。
(二)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
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本框架。市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规划、调查评价与监测等数据库为基础,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全过程信息的动态监测与整合,强化数据综合分析挖掘,建立集信息采集监测、分析预警、辅助决策、在线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
不断扩大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覆盖面。坚持在应用中不断完善和扩展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逐步覆盖农用地等级、基本农田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征地批后实施、二级市场、土地整治与耕地占补平衡、地籍管理、土地督察,以及矿业权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矿业权价款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矿产督察、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资质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矿山环境、矿山土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监测、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全过程信息。
强化决策支持功能建设。加强资源能源安全、资源民生保障、耕地粮食生产能力、城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价格、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品价格、矿产资源国际竞争力、国土资源管理绩效等定量评估的指标体系研究,探索构建面向特定目标的国土资源空间决策模型。面向宏观调控、耕地保护、土地优化利用、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建设用地可供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可供性、矿产资源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与市场预测等需求,建立综合性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对国土资源管理绩效、耕地保护、土地优化利用、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的定量评估与科学决策。
完善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加快各级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遥感监测、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信息集成,完善卫片执法检查系统,对建设用地实地变化情况、矿业权实地变化情况进行内业核查、外业调查、综合判断,实现基于卫片的违法线索快速发现。完善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加强立案、查处、结案信息的综合管理。
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加强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在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及9个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应用,完成各督察局专员办的网络节点建设,构建统一的网络化运行体系,实现土地督察主要业务的网络化运行。加强土地督察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与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数据的实时共享和规范管理,促进数据深度开发利用。继续做好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信息化支撑保障工作。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依托覆盖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覆盖重点地区、四级联网的地质灾害信息采集与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群测群防及 “防灾明白卡”、地质灾害速报、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信息的动态采集和实时汇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综合分析、评估和信息发布服务。建立部、省、市、县和现场联动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信息的快速处理、会商决策。建立全国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平台,实现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响应、信息报送、调度指挥。
(三)不断深化系统应用
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深化管理改革的支撑作用。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借助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行政办公和行政审批的网上运行,加快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优化、调整、重塑行政管理和服务程序。全面实行各类公文的网上提交、网上流转、网上处理、网上督办、网上查询,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贯彻落实重要事项的质量、效率。推行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网上运行,提高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将适应于四级互联互通的网络化审批管理的依法行政规则固化到流程各节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逐步推行“管理、办理、监督”三分离的管理模式,促进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逐步实行常态化监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做好各项准备,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的常态化监管。切实将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作为各类管理业务的共用信息平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检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专项工作和日常审批管理,要利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进行比对核查,并将项目管理信息上图入库。加强遥感监测、12336、信访、网上举报等违法线索信息的集成,完善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为支撑的发现、反馈、处置机制,进一步扩大执法监管视野。建立综合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定期报告和异常报告制度。
推行基于数据挖掘的科学化管理决策方式。在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流程中逐步推行基于信息和知识的科学化、智能化管理决策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等管理系统的数据统计、查询、分析、预警等决策支持功能建设和完善,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建设用地和矿业权审批管理全流程中的辅助决策分析功能建设,拓展和完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功能,提高土地供应、矿业权投放规模、布局、产能、结构的总体掌控能力和时序的把握能力。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土地供应、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交易与开发利用管理全流程中的辅助决策分析功能建设,提高计划指标使用的合理性和市场配置效率。及时将数据挖掘和综合分析成果转化为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土地、矿产资源需求侧信息与国土资源数据的综合分析,增强供需双向调节能力。强化决策支持系统对国土资源软科学研究的支撑。
五、加强在线服务和信息共享,推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服务型政府建设
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服务的集成整合。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为社会公众监督创造条件,引导资源民生问题舆论导向。加强在线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
(一)构建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构建统一的对外服务门户。按照统一出口,加强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整合,根据薄弱环节适时做好改版升级,以贴近大众需求、提高亲和力、增强服务功能为宗旨,优化栏目布局,强化对“一站式”服务的支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建立全省三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群。推进相关专业网站的整合。加强以文本、多媒体、结构化、空间数据为格式的政务公开、市场发布、公益性信息服务的集成,实现对外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与后台的各类业务系统的对接。加强信息服务基础支撑环境的整合,实现各类信息服务的统一目录管理、内容管理、CA认证、电子签章、人员和权限管理等。推进基于分布式存储的集群化服务平台建设。
创新和拓宽服务形式。借助网络和现代传媒技术的广泛普及,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探索面向互联网手机终端用户的服务。利用微博、电子阅览室、手机短信、信息推送、语音查询等多元化互动方式,采取富有亲和力的服务表达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便捷化程度。
(二)持续推进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健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和机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责任制,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在网站上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本地区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推进、督导和检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逐步把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全部纳入网上公开范围。加强网站信息采编和舆情信息监测。强化对网上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
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时效性。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信息联络员,畅通信息渠道,形成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在网站权威发布的长效机制。系统内和社会关注的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重要决定等重大事项都及时在网上发布。加强网站政务信息更新,丰富信息量和信息内容,增强可读性。
(三)加强在线服务和政民互动
加快推进在线申报和网上办事。围绕高效、便捷、优质,持续推进在线申报和网上办事。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土地、矿产、资质审批的在线申报和网上办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城乡土地登记颁证、采矿权审批等业务的在线申报和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