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提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他还提出了,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得城镇化再一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城镇化究竟要如何进行,如何把握正确的方向,城镇化建设的利益核心点在哪里,等等,都是我们必须要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本届两会代表、委员,也给予了城镇化相当多的关注,但居民才是城镇的基础,所有的城镇化问题似乎也都围绕着“人”而展开。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
“城镇化发展有客观规律,不是你想城镇化就能城镇化,它和经济发展的程度联系在一起,古时候讲市井文化,就是城市里要有井,要有饮用水。以前我们讲的阳 面、阴面,城市往往都建立在山之南、水之北的地方,是有它的意义的。”朱之鑫认为,城镇化的前提不能违反客观规律,如果发展得不平衡,或在过程中走得不好,纠正起来就难了。
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建筑和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唐子来——
唐子来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在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关键的是政治建设,不然很难使另外四项建设形成协调和平衡的格局。
他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其实就是因为制度,而且不只是农民工,城市里很多底层市民也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所以现在很多人把城镇化称为“伪城镇化”、“半城镇化”。制度的问题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解决,主要是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等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
“克服中等收入陷阱,就是要不断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利用国家的后发优势,提升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林毅夫认为,如此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就不会出现贫民窟的问题,就不会过度城市化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来宾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张振玉——
张振玉认为,城镇化之所以是一种进步,是由于城镇化将城市的各种现代化建设普及到了非城市化地区,而我国之所以不提“城市化”而提倡“城镇化”,并非是要 在各种建设上大打折扣,相反是要更加细致地建设新型城镇。“城镇化建设最重要的是居民住得像城市,在城市里住的和农村甚至和野外一样不是城镇化。”
张振玉说,新的城镇建设要坚决减少城市污染、拥堵等因素的影响,在保障自然和城镇的环境下建设城市。张振玉进一步指出,新城镇的规划非常重要,很多城市的重污染、拥堵等问题往往是由于规划失误,城市资源配置不均衡所致。城镇化不应仅仅将当地农民转变为市民,同时也应解决农民工这类流动人口的市民化问题,以保障城镇化成果真正惠及每个公民,同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居民受到的实惠不能仅仅停留在他们纸面上的权利,还应当使每个居民都有基本平等的能力去行使他们 作为城镇居民的权利,以享受城镇化建设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