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建设
一是强化两个文件的落实。使得市交通信息中心能切实履行承担的信息化规划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研究开发、应用推广、项目建管、教育培训等职能,在引导、规范、推进上下功夫,真正成为市交通系统信息化行业管理单位。二是注重信息化资源保护。考虑到交通信息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依靠这些信息资源进行决策、管理、服务。因此建议出台相应政策,明确规定在建设主枢纽站场时要统一规划和预留信息化建设的空间;在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股权转让、处置过程中,将涉及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部分产权留在交通管理部门,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使用、管理;管理部门对各企业采集的交通信息具有无偿的使用权。
(五)进一步明确定位,扶持发展
无论是市交通信息中心成立的初衷,还是发展实践,信息中心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还是履行交通信息化的行业管理和日常维护,因此,虽然信息中心是市交通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但是其所履行的职能来说相当于局机关一个职能处室。因此,本人建议要强化信息中心的管理职能,特别是在对系统内部的信息资源的管理上,信息中心应作为一个唯一的、最高的信息管理部门,对所有信息资源统一掌握、统一分配、统一发布。
在强化管理职能的同时,还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扶持信息中心自身发展:一是全力支持市交通信息中心机构升格并争取财政补助。除了信息中心承担的职能为政府职责的理由外,目前全市各部委办局共有17家信息中心,其中14家为财政补助单位,仅有交通、房管、规划三局信息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且从调研情况看,房管、规划信息中心每年也有财政补助(80-100万元左右)。同时,17家信息中心中,编制10人以上(含10人)的均为正处级单位。二是将信息中心职工经费列入市交通局预算,并全额下拨。可以参照省交通厅信息中心模式以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形式列入财政计划,或在基本建设包干使用经费和养路费返还中列支。三是市交通局系统日常维护经费由信息中心包干使用。据统计,市交通局机关年度办公自动化和日常计算机更新、维护经费(不包括人头费和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约为120万元。信息中心与局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每年的维护计划,落实包括OA、网站升级在内的各项机关计算机管理维护内容。同时在全系统范围内实施统一维护。由信息中心全面负责系统各单位的信息化维护工作,各单位支付相应维护费用。四是创新信息化人才机制。由于杭州交通系统各单位信息化专业人员较少,且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化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建议加强系统内信息化人才资源的共享,根据系统信息化建设需要和各单位的实际,由信息中心集中统一管理,或灵活调配人员,发挥现有信息化专业人员的整体优势,使系统内信息化人才的作用最大化。五是实施代建制,支持市交通信息中心推广和拓展业务。依托行业优势开展信息化服务是各信息中心推广和拓展业务主要渠道,为降低建设成本,保证系统的互联互通和相互兼容,充分利用市交通信息中心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在系统内部推广代建制。今后,凡是利用行业信息资源开发应用的信息化相关项目由市交通信息中心统一建设实施。这既是整合信息资源,促进资源共享的需要,也是壮大市交通信息中心自身的必由之路。
总之,我们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培训、高水平管理、高效率应用,解决规划滞后、重复建设、人才缺乏、管理不够、应用不足的问题,全面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